建新矿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11-13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 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7-042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现就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性公告,提请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9:30
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
15:00至2017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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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截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提案内容披露的具体情况
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建
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均属涉及影
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
况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2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出席者应
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4日及2017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新南路164号水晶国际808室
邮编:401147传真:023-63067268
4.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世鹏380580493@qq.com、方燕463303432@qq.com 联系电话:023-63067268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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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8”,投票简称为“建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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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委托人(或单位)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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