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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新矿业: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01-17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06 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可能涉及控股
权发生变更等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建新矿业;证券代码:000688)
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
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号),2017 年 9 月 19 日该重大事项停牌期满。

    2017 年 9 月 20 日,因公司筹划购买资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发布的《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7 号)。

    2017 年 10 月 11 日,经公司确认,公司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初
步判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需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1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发布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7-030 号)。

    公司原预计 2017 年 10 月 2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信息,因相关工作未完成,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2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2 号),并预计在 2017 年 11 月 20 日前按照相关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
报告书)。

    由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事项较多,公司无法在 2017 年 11 月 20 前披露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为保障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并避免股价波动,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筹划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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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6 号),并预计在
2017 年 12 月 20 日前按照相关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由于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公司无法按原计划在 2017 年 12 月 20 日前按照相关
要求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
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01 日、2017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02 日发布的《关
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和 2017 年 12 月 19 日发布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060 号 ),经申请并获准,
公司证券自 2017 年 12 月 2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
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上述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该交易事
项的进展公告。

    二、停牌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甘肃宝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甘肃

金润玉石业有限公司股权,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海润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矿权评估机构中天华伟矿权评估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开展法

律、业务、财务等方面的调查,现中介机构已全部完成现场工作。2018 年 1 月 11 日公司组

织召开项目工作会,会上相关方就各自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中介机构工作初稿进行

了充分讨论,截止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及交易价格等事宜作了磋

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尚未形成。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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