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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新矿业:关于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之第一次提示性公告2018-03-03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22 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之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告为收购人要约收购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本次要约收购起始日为 2018 年 2 月 14 日,要约收购截止日为 2018 年 4 月 10 日,要约收购期
限共 56 个自然日。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即 2018 年 4 月 4 日、2018 年 4 月 9 日、2018
年 4 月 10 日),不得撤回已被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新矿业”)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告了《建
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国城控
股”)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起要约收购建新矿业 671,155,753 股股份。本次要约收购为向除甘肃建新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以外的建新矿业股东发出的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
止建新矿业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收购人: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名称: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3、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建新矿业

    4、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0688

    5、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6、要约收购价格:9.77 元/股

    7、要约收购期限:2018 年 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

    8、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671,155,753 股

    2018 年 2 月 6 日,收购人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赛德万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大股东北京智
尚劢合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预先接受要约收购的协议》,赛德万方持有的 301,508,345 股建新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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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股份(占建新矿业总股本的 26.51%)及智尚劢合持有的 73,538,620 股建新矿业股份(占建新矿业总
股本的 6.47%)将不可撤销地用于接受要约。

    9、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9.01%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国城控股作为重整方参与建新集团破产重整,拟通过执行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及修正案取得建新集
团多数股权,进而间接控制建新矿业 466,139,241 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0.99%)。根据《证
券法》和《收购办法》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向除建新集团外的建新矿业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
部已上市流通股的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建新矿业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日起 56 个自然日,即 2018 年 2 月 14 日
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即 2018 年 4 月 4 日、2018 年 4 月 9 日、2018 年 4 月 10 日),
不得撤回已被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
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收购编码:990054

    2、申报价格:9.77 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
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
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
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
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
预受要约申报。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
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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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预受要约的确认: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
押。

    7、收购要约变更:要约期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
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
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9、司法冻结:要约收购期间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
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
的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将含税费的收购资金扣除
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结算业务部申请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
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股份转
让确认书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收购人将在预受要约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当日向深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
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于次日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五、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
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
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
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
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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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
司深圳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
受要约。

    4、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
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5、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
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6、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即 2018 年 4 月 4 日、2018 年 4 月 9 日、2018 年 4 月 10
日),不得撤回已被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六、预受要约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1 日,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 106,148 股。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 2018 年 2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建新矿业股份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等相关内容。

    本次公告为收购人要约收购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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