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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新矿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03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21 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新矿业”)于 2018 年 3 月 1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威

先生召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

    公司董事会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

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对公司挂牌交易股票的市场价格表现、流通性进行分析,并出具了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及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建新矿业的股东不接受本次要

约收购条件;同时亦建议已接受要约的股东充分关注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

波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关于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亦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

(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就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发表的独立意见》)。

    因本董事会报告书涉及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及第三大股东利益,在对该议案进
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赵威、张广龙、刘榕、张健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