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ST朝华: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2008-04-24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4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置审计报告。

    1.5 公司负责人史建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炽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雪松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S*ST朝华

    股票代码	000688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江东群沱路31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08005

    办公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汪家桥新村119号六楼603室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0112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zarvagroup.com

    电子信箱	zhengquan@zarvagroup.com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熊为民	方燕

    联系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汪家桥新村119号天宇大酒店六楼603室	重庆市北部新区汪家桥新村119号天宇大酒店六楼603室

    电话	023-67316603	023-67316603

    传真	023-67316603	023-67316603

    电子信箱	weimingxiong1999@hotmail.com	fanyan0105@163.com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07年	2006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5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4,720,424.54	22,351,231.29	22,520,569.81	-34.64%	655,108,550.00	655,260,437.24

    利润总额	1,198,820,287.41	-534,579,462.36	-521,829,314.10	-	-1,637,107,518.35	-1,627,816,11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9,107,246.82	-533,448,201.91	-476,921,714.08	-	-1,535,739,923.51	-1,415,835,683.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4,454,508.16	-121,775,482.38	-109,025,334.12	-4.98%	-335,234,086.06	-282,166,345.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43,397.25	-1,851,281.12	-1,851,281.12	-91.40%	60,881,415.84	60,881,415.84

    	2007年末	2006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05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1,408,532.03	201,569,950.89	328,601,281.76	-99.57%	821,222,392.26	891,783,446.4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73,280,853.81	-1,369,223,431.50	-1,242,192,100.63	86.05%	-826,872,753.34	-756,311,699.16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7年	2006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5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基本每股收益	3.0979	-1.5320	-1.3696	-	-4.4104	-4.0660

    稀释每股收益	3.0703	-1.5320	-1.3696	-	-4.4104	-4.06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3287	-0.3497	-0.3131	-4.98%	-0.9627	-0.8103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102	-0.0053	-0.0053	-91.40%	0.1748	0.1748

    	2007年末	2006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05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4976	-3.9322	-3.5674	86.82%	-2.3746	-2.172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66,224.46

    (2)债务重组损益	861,048,672.57

    (3)企业重整费用,如安置职工支出、重整费用等	-9,681,927.83

    (4)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转回	331,798,650.24

    (5)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30,135.54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0.00

    合计	1,183,561,754.98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49,314,299	42.88%						149,314,299	42.88%

    1、发起人股份	149,314,299	42.88%						149,314,299	42.88%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49,314,299	42.88%						149,314,299	42.88%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98,896,700	57.12%						198,896,700	57.12%

    1、人民币普通股	198,896,700	57.12%						198,896,700	57.1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348,210,999	100.00%						348,210,999	100.00%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46,29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非流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39%	74,469,979	74,469,979	74,469,979

    深圳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74%	30,442,400	30,442,400	30,440,000

    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28%	21,880,000	21,880,000	21,880,000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3%	17,521,920	17,521,920	17,520,000

    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4%	5,000,000	5,000,000	0

    张春丽	境内自然人	0.34%	1,190,195	0	0

    郑惠华	境内自然人	0.32%	1,099,900	0	0

    吴维佳	境内自然人	0.27%	926,608	0	0

    谢定平	境内自然人	0.26%	900,000	0	0

    孙兆艳	境内自然人	0.23%	812,000	0	0

    前10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流通股数量	股份种类

    张春丽	1,190,195	人民币普通股

    郑惠华	1,0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吴维佳	926,608	人民币普通股

    谢定平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孙兆艳	812,000	人民币普通股

    何建华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会萍	696,669	人民币普通股

    李才雄	691,800	人民币普通股

    许勇	684,700	人民币普通股

    孙国宝	6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涪陵金昌经贸公司的控股股东。未知前10名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宏飞,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壹亿捌仟万元),成立日期:1995年6月23日,经营范围:开展投资、资产经营方面资询;项目投资;销售计算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五金、交电、普通机械、针纺织品、百货、日用杂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农副产品(不含棉花、蚕茧、烟叶、粮油等)。控制人为赵晓轮。注:2007年12月18日,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与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2,188万股非流通社会法人股中的1,668万股以人民币1元之对价转让给建新集团;2007年12月17日,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和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新集团、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债务代偿和解协议书》及《股份转让协议》,四川立信公司将其持有的3,536万股转让给建新集团,500万股让给重庆市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万股转让给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109,979股转让给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和深圳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以各自持有本公司的1752万股和3044万股为第三方向工行重庆涪陵分行枳城支行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该等借款到期不能偿债。2007年12月1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08)渝三中公执字第14 号],裁定拍卖上述股权。2007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08)渝三中公执字第14-1号]确认建新集团以人民币719.4万元成交价拍得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752万股社会法人股、深圳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044万股社会法人股。建新集团成立于1992年,注册地甘肃省徽县,注册资本5.5亿元,其中刘建民出资44,715万元,占81.30%,王爱琴出资10,285万元,占18.70 %,法定代表人;刘建民,主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稀有金属及其煤碳等矿产资源勘探开采、浮选和冶炼。主要产品锌精矿、铅精矿、铜精矿、锌锭、铅锭、硫酸和煤炭等。截止2007年12月31日,建新集团通过协议转让、司法裁定方式共获得本公司10,00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72%,已对本公司实际控制(该股份在报告期内尚未完成过户),刘建民先生则透过建新集团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	报告期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可行权股数	已行权数量	行权价	期末股票市价	

    郝江波	董事	男	47	2007年05月24日	2007年12月28日	0	0	42.00	0	0	0.00	0.00	否

    李众江	董事	男	45	2007年05月24日	2007年12月28日	34,167	34,167	0.00	0	0	0.00	0.00	否

    熊为民	董事	男	44	2007年05月24日	2010年05月24日	0	0	36.00	0	0	0.00	0.00	否

    史  炯	财务总监	男	32	2007年05月24日	2010年05月24日	0	0	18.00	0	0	0.00	0.00	否

    陈  锐	董事	男	44	2007年05月24日	2010年05月24日	0	0	20.00	0	0	0.00	0.00	否

    张必果	董事	男	39	2007年05月24日	2007年12月28日	0	0	0.00	0	0	0.00	0.00	是

    唐学锋	独立董事	男	44	2007年05月24日	2010年05月24日	0	0	4.00	0	0	0.00	0.00	否

    刘  云	独立董事	男	38	2007年05月24日	2010年05月24日	0	0	4.00	0	0	0.00	0.00	否

    王  勇	独立董事	男	48	2007年05月24日	2010年05月24日	0	0	4.00	0	0	0.00	0.00	否

    郭伯中	监事	男	36	2007年05月24日	2010年05月24日	760	760	6.66	0	0	0.00	0.00	否

    王  洪	监事	男	37	2007年05月24日	2010年05月24日	0	0	4.23	0	0	0.00	0.00	否

    唐启兵	监事	男	26	2007年05月24日	2010年05月24日	0	0	4.20	0	0	0.00	0.00	否

    合计	-	-	-	-	-	34,927	34,927	143.09	0	0	-	-	-

    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期权及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适用 √ 不适用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公司主要资产已被法院执行殆尽,经营业务基本停滞。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挽救公司股票于退市边缘(由于公司2004、2005、2006年连续亏损三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3日被深交所实施暂停上市),公司积极寻求重组路径,努力创造重组有利条件。2007年11月,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公司债权人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法院于2007年11月16日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破产重整案件的管理人,管理人于2007年12月21日向法院和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出了重整计划草案,2007年12月24日,重庆三中院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并同时裁定终结破产重整程序。依照执行的重整计划,公司成功引入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方依法完成了破产重整,消除了巨额债务对公司生存发展造成的影响,并获得债务重组收益,为公司恢复上市创造了有利条件。"重组、股改、恢复上市"将是公司2008年的工作重点,为实现这三大战略目标,公司将积极推进资产重组,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为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时将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启动股改程序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双赢,最终实现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目标。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装饰建材	1,453.43	1,127.22	22.44%	-34.97%	-29.73%	-21.29%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晶化石产品	1,453.43	1,127.22	22.44%	-34.97%	-29.73%	-21.29%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重 庆	1,453.43	-34.97%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重组方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本公司重整成功完成后注入优良资产,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本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满足上市条件,并最终实现恢复上市。本公司现已与建新集团签订《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之意向性协议书》,为重组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目前本公司正加紧协调相关各方办理环保、矿产资源贮量等核查手续,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所涉的相关资产进行前期的审计、评估、矿权评审及备案等工作,制定重组的具体方案。预计实施结果能够有效地解决本公司的上述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问题。因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2007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合理的。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会计制度准则进行审计,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1,068,707,005.66元,加上公司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2,179,305,807.26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0,198,560.44 元。经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由于2007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适用 √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债务危机,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07 年11月16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07年12月21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07年12月24日,经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批准执行重整计划,根据执行的重整计划,对本公司自身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将特定财产抵偿给该类债权人,同时按照本金的10%一次性现金支付给债权人,作为对该类债权人延迟变现担保财产的补偿;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一律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予以清偿后,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债务危机得予化解,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上述事项消除了公司的巨额债务,为重组创造了积极有利的条件。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0.00	0.00	10,400.00	10,400.00

    合计	0.00	0.00	10,400.00	10,400.00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00万元,余额0.00万元

    7.4.3 2007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万元)	报告期清欠总额(万元)	清欠方式	清欠金额	清欠时间(月份)

    2007年1月1日	年内发生额	2007年12月31日				

    57,253.00	0.00	0.00	57,253.00	结合公司破产重整	57,253.00	2007年12月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清欠情况的具体说明	根据执行的重整计划,重庆好江贸易有限公司以承债或收购方式收购了公司的所有资产,以此解决了原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占用,即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零。

    2007年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07年末,上市公司未能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相关原因及已采取的清欠措施和责任追究方案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对本公司自身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将特定财产抵偿给该类债权人,同时按照本金的10%一次性现金支付给债权人,作为对该类债权人延迟变现担保财产的补偿;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一律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予以清偿后,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详见财务审计报告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一)]。因此,截止2007年12月31日,因贷款、担保、质押等形成的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相应的诉讼自然终止。同时,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重整计划草案》转出所有对外投资,年末不存在控股子公司,因而也不存在控股子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召开4次监事会,参加了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监事声明及承诺的有关规定,行使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权益。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1、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年度报告和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内,该决议公告于2007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2、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选举郭伯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会议决议于2007年5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3、召开了第六届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决议于2007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4、召开了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另公司涉及以前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由于在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破产重整计划,重庆好江贸易有限公司以承债或收购的方式收购了公司的所有资产,解决了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即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零。监事会认为:该事项达到了解决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效果,为公司推动股改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审计、审查制度,但需加大执行力。监事会认为由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新增募股资金,也没有报告期之前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4、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收购(出售)资产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因债务危机,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07 年11月16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07年12月21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07年12月24日,经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批准执行重整计划,根据执行的重整计划,对本公司自身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将特定财产抵偿给该类债权人,同时按照本金的10%一次性现金支付给债权人,作为对该类债权人延迟变现担保财产的补偿;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一律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予以清偿后,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债务危机得予化解,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5、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重组方建新集团(公司的关联方)为支持公司重组,将所需垫付的款项直接支付到管理人账户,由管理人监督支付给债权人,建新集团所垫付的资金,则转为公司对建新集团公司相应数额的负债,由此形成公司与建新集团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该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实际。6、监事会对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说明。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对报告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内容符合公司实际,对董事会所作的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无异议。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正文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华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朝华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朝华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朝华集团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朝华集团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一)所述,朝华集团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持续经营假设截止本报告日仍具有不确定性。由于面临严重债务危机,2007 年11 月16日,朝华集团公司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被法院依法宣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我们也因为朝华集团公司2005年和2006年度严重的债务危机与经营状况使其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对朝华集团公司2005年和2006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07年12月21日朝华集团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并于2007年12月24日经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07)渝三中民破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朝华集团公司管理人自此开始实施《重整计划草案》。2008 年3 月3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朝华集团公司管理人执行重整计划完毕后报送的《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后出具《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函》。根据该函,除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的债权,朝华集团公司仍有按照债权本金10%的偿还义务外,其他债务及其相关义务已全部解除,债务危机不再存在。重组方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注入的资产尚在执行之中,未实施完毕,虽然在本报告出具日之前参与重组相关工作的各方在其工作中并未发现重大障碍,但仍不能完全排除未来实施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为此,我们提醒报告使用者保持关注。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贺军

    中国、成都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晏海国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一、本公司简介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为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0月23日,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更名为现名称,同年12月28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本公司前身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是1988年10月经原四川省涪陵地区行署[涪署函(1988)151号]批准由涪陵建筑陶瓷厂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原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244号]批准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试点。1996年12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审字(1996)383号]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200万股)。1997年1月20日,本公司社会公众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383号]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1997年8月8日,本公司第3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提议并经1997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资本公积金按10:5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5,765,322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07,295,967股。1998年4月,本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1997年末总股本107,295,9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2比例配股(其中中科创业放弃法人股配股4,531,063股),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14号]批准实施,股本增至124,224,097.00元,其中法人股61,355,317.00元,社会公众股62,868,780.00元。1999年5月5日,本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并经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1998年末总股本124,224,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转增2股,共计增加股本74,534,458股,送转后总股本增至198,758,555股,其中法人股98,168,507股,社会公众股100,590,048股。2000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的2000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0年度增资配股方案:以1999年末总股本198,758,555股为基数,按10:3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共计增加股本30,177,014股(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龙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承诺全部放弃本次应配29,450,552股并不予转让),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243号]批准于2001年2月27日实施完毕,配股后总股本增至228,935,569股,其中法人股98,168,507股,社会公众股130,767,062股。2001年5月27日本公司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总股本228,935,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473股、公积金转增1.737股),2001年6月7日实施完毕,至此本公司总股本增至348,210,999股,其中法人股149,314,299股,社会公众股198,896,700股。

    原第一大股东深圳中科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业)1999年12月7日、18日分别与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正东大)、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立信)、成都龙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龙威)签订《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部份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中科创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36,248,507股分别转让给深圳正东大2,000万股、四川立信400万股、成都龙威12,248,507股。2001年6月28日,深圳正东大与浙江天声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52,322,400股中的21,880,000股转让给浙江天声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01年7月25日,成都龙威与四川立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629,979股法人股全部转让给四川立信。2002年8月,为了激励和约束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四川立信与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0万股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四川立信为第1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1.39%的股份。

    本公司目前经营范围是:电子计算机及网络服务器、微晶玻璃板材、节能灯及电子镇流器的制造、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数码电子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电子商务及网络应用服务;数字广播电视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及相关技术服务;轻工业品的出口业务;以下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水力发供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210,999元,注册地址为重庆涪陵江东群沱子路31号。

    2005年5月20日,赵晓轮与张良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张良宾将其持有的四川立信投资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赵晓轮,股权转让完成后,赵晓轮间接持有本公司7,446.9979 万股,占总股本的21.38%。

    2007 年12 月18 日,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与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2,188万股非流通社会法人股中的1,668 万股以人民币1 元之对价转让给建新集团,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4.79%。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如果由于建新集团对本公司重组失败(包括退市、破产清算、股权分置改革无法实施或建新集团退出等情形),则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对于所转让股份的过户,协议约定在该等股份解除质押、查封后由双方共同负责完成;协议规定,自协议生效后,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阶段可能产生的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义务由建新集团承担。

    四川立信向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借款和为第三方向债权银行借款以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提供了股份质押担保,该等借款到期不能偿债,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及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冻结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74,469,979 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1.39%)及红股、配股。2007 年12 月17 日,在法院主持下,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和四川立信、建新集团、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债务代偿和解协议书》及《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建新集团、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受让人")为四川立信代为偿付所欠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1600万的债务后,四川立信将其所持本公司74,469,979 股社会法人股中的70,469,979 股作价1,515万元分别转让给上述受让人,上述代偿款1600万元作为受让方支付给四川立信的股权转让款。其中3,536万股转让给建新集团,500万股转让给重庆市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万股转让给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109,979股转让给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本次代偿债务总额为8600万元,剩余的7000万元有条件清偿。

    此外,以《债务代偿和解协议书》为基础,建新集团和四川立信于2007年12月1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建新集团以85万元受让四川立信剩余持有的本公司400万股股份,鉴于该股份质押给浦发银行,且仍处于冻结状态,该等股权转让协议尚需在获得有关质权人和冻结法院的认可后生效。

    2007年12月26日,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2007)九法执字第05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上述受让人向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代为偿付债务1600万元取得四川立信持有的70,469,979股本公司股权,并裁定"附条件"清偿剩余的7000万元。2007年12月30日,建新集团与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签定了《补充协议》,约定有条件清偿的7000万元债务,在条件成就时由建新集团、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承担18,799,711 元、9,926,500 元、9,400,000 元、31,873,789 元。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和深圳正东大以各自持有本公司的1752 万股和3044 万股为第三方向工行重庆涪陵分行枳城支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等借款到期不能偿债。2007年12月1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8)渝三中公执字第1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上述股权。2007年12月28日,建新集团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渝三中公执字第14-1 号,确认建新集团以人民币719.40万元成交价成功竞买上述4796万股股权。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建新集团通过上述协议转让及司法裁定等方式合计取得本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10,000万股(不含尚未解冻的剩余的四川立信4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8.72%,这些股份目前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建新集团已对本公司构成实际控制。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告是以附注十四.1所述的资产重组顺利实施使本公司得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编制的。资产重组工作目前正在实施之中,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但本公司在权衡以持续经营和非持续经营两种方式编制报告可能给报告使用者带来的影响后,认为选择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进行编制对报告使用者误导的可能性相对较小,故选择了持续经营假设编制基础。

    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即本报告所载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财务信息按本财务报表附注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列各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10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本报告所载比较数据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6〕136号]规定的原则确定2007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并以此为基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编制可比资产负债表和可比利润表。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年度,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特别声明外,计价方法为历史成本法。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

    外币交易发生时,以交易发生当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其中,属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计入当期损益);属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存货)资本化期间有关的汇兑损益,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属于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发生的汇兑损益作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原记账本位币金额。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销售、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按其采购、加工和其他符合1号准则规定的成本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一次性结转或摊销。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度。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盘点或抽盘,对盘盈盘亏按照具体情况根据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①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②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本公司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系商品期货和约)来对部分预期交易的价格风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本公司并无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机活动,但部份衍生金融工具不被指定为套期工具或不符合套期会计准则。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②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8、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应收款项有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或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结合公司历年的经验数据和结合实际情况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表。

    账龄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计提比例(%)	0.6	15	30	50

    控股子公司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经其董事会批准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的计提比例为:

    账龄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计提比例(%)	0.6	5	20	50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本公司管理权限,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9、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A、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支付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以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加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其中作为合并对价付出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B、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公允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税费确认为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A、对子公司(实施控制)的长期投资和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对子公司的成本法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B、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及其他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负债表日按个别投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其他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负债表日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其中可收回金额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10、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其有关的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并能够可靠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当期损益;

    (4)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折旧及摊销政策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政策一致。

    (5)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期末投资性房地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并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时按单项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11、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等。

    (2)初始计量: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3)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4)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制定其折旧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账面净额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固定资产分类及各类折旧率如下:

    序号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40~20	2.43~4.85	3~5%

    2	通用设备	14~5	6.93~20	3~5%

    3	专用设备	14~5	6.93~20	3~5%

    4	运输工具	12~5	8.08~20	3~5%

    5	其他	8~5	12.13~20	3~5%

    (5)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转回。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产品的固定资产。

    ④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⑤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12、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在建工程中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计算计入工程成本,在相关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或者在技术及性能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等情况已经发生了减值,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提取时按单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13、借款费用的计算方法。

    (1)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4、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中,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计价。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年终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有限的,估计其寿命,并转入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其中土地使用权自接受投资或征用日起按使用权证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转入的土地使用权按剩余使用年限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受益期、受益量或法律保护期摊销。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3)资产负债表日,对所有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转回。

    1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摊销年限

    (1)长期待摊费用指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3)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开办费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对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6、职工薪酬核算方法

    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应付职工薪酬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计入存货成本或劳务成本。

    (2)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3)其他的其他职工薪酬,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条件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17、股份支付

    (1)不存在等待期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2)存在等待期的股份支付,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的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其中,以权益结算涉及职工的,以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以现金结算的,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相应增加负债;以权益结算涉及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按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按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3)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的全部或部分权益工具,在行权有效期截止日将其从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未分配利润,不冲减成本费用。

    (4)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8、预计负债的核算方法

    (1)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2)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同时对该项单独核算的资产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对应的预计负债的账面金额。

    19、债务重组

    (1)作为债务人,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涉及或有支出的,将或有支出包括在将来应付金额予以折现,确定债务重组收益;以混合方式重组债务的,处理顺序依次以资产、资产抵偿债务、修改债务条件的方式进行处理。

    (2)作为债权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享有股权公允价值、将来应收金额现值的差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先冲减减值准备),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收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抵债资产的,以其公允价值入账。涉及或有收益的,不包括在将来应收金额中确认重组损失,或有收益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在同时满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1、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日,除《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外,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以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相互间的重大业务和资金往来均在会计报表合并时抵销。如子公司执行会计制度与本公司不一致则以本公司会计政策为准,对子公司会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后予以合并。

    在报告期内出售(包括减少投资比例,以及将所持股份全部出售)或购买子公司使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按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及原因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本公司第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通过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10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和财政部[财会(2007)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等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在相关会计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其他项目适用未来适用法,并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应当按照子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子公司投资的核算方法按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后均发生大幅度亏损,并且从2006年起,除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各子公司均处于停顿状态,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鉴于上述原因,在按成本法追溯调整的同时,对各子公司计提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借方股权投资差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及2006年度比较会计报表时,对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追溯调整的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2006年以前	2006年	合计

    合并	1、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调整	565,842,220.89	52,822,107.20	618,664,328.09

    	(1)权益调整	557,250,468.00	50,007,518.16	607,257,986.16

    	(2)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调整	12,614,877.98	2,814,589.04	15,429,467.02

    	(3)长期股权投资准备调整	-4,023,125.09	--	-4,023,125.09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调整	581,674,320.03	40,071,958.94	621,746,278.97

    	合并长期股权投资调整	-15,832,099.14	12,750,148.26	-3,081,950.88

    	资本公积调整	-4,023,125.09	--	-4,023,125.09

    母公司	1、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调整	586,193,248.15	108,253,869.47	694,447,117.62

    	(1)权益调整	577,797,495.26	105,439,280.43	683,236,775.69

    	(2)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调整	12,614,877.98	2,814,589.04	15,429,467.02

    	(3)长期股权投资准备调整	-4,219,125.09	--	-4,219,125.09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调整	602,221,347.29	95,503,721.21	697,725,068.50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调整	-16,028,099.14	12,750,148.26	-3,277,950.88

    	资本公积调整	-4,219,125.09	--	-4,219,125.09

    (2)本年度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产生了较大的重整收益和预计负债转回,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对本公司比较资产负债日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弥补亏损,在扣除预计负债转回后的本年度利润总额范围内,按15%的适用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超出此限额后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弥补亏损,考虑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五条的规定,需要对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作出判断,而在本公司目前的情形下,是否有足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这些亏损,不确定性很大。因此,本公司未对此部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弥补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	2006年初	2006年末	备注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336,942.18	130,113,281.75	合并与母公司相同

    所得税费用	-66,836,499.76	-43,776,339.57	

    年初未分配利润	-19,500,442.42	-86,336,942.18	

    上述调整对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的影响为:

    (1)合并报表:调整减少2006年期初和2007年初资本公积4,023,125.09元;调整增加2007 年期初留存收益131,054,455.96元,其中:调整增加2006年度当期净利润55,395,227.38元。

    (2)母公司:调整减少2006年期初和2007年初资本公积4,219,125.09元;调整增加2007 年期初留存收益131,054,455.96元,其中:调整增加2006 年度当期净利润56,526,487.83元。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年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3、会计差错的性质

    本年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的事项。

    六、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5-7%和3%计缴。

    3、企业所得税:除本公司和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外,本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

    4、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控股子公司概况

    2007年12月24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一律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以现金予以清偿,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详见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一)。因此,根据上述债务重整计划草案,本公司持有的股权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已全部转入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金	投资金额	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范围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公司(1)	北京市	100万元	70万元	70%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2)	重庆市	6,000万元	5,100万元	85%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长沙市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3)	长沙	100万元	51万元	51%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	北京市	100万元	51万元	51%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5)	上海市	4,000万元	4,000万元	100%	在计算机网络领域从事技术开发、销售软件等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	上海市	20,400万元	16,000万元	78.43%	计算机软硬件配件、电子产品、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	成都市	6,000万元	3,300万元	55%	项目投资、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8)	深圳市	1,000万元	1,000万元	100%	宽带网络技术、数字电视广播技术的开发及产品的销售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9)	重庆市	500万元	500万元	100%	销售计算机及配件、陶瓷产品、粘胶模具、泡塑制品等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10)	成都市	100万元	90万元	90%	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增值业务的研究、开发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公司(11)	重庆涪陵	50万元	45万元	90%	生产销售包装用品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2)	重庆市	4,000万元	4,000万元	100%	数码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3)	北京市	1,000万元	 500万元	80%	生产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技术系统集成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14)	重庆市	40,000万元	36,000万元	90%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生态农业、新材料、新技术开发与利用、化工、机械产品开发与销售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15)	重庆涪陵	5,000万元	5,000万元	80%	网络游戏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硬件及配件、软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16)	重庆涪陵	10,000万元	9,800万元	98%	晶化石研发、生产、销售,新材料、新技术开发与利用

    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7)	上海市	800万元	640万元	80%	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科技信息的"四技"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

    北京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8)	北京市	200万元	200万元	100%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除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尚在维持经营外,其他各控股子公司由于主要资产被法院查封、冻结和拍卖,严重资产不抵债,且没有人员,均已停止经营,本公司对这些单位实际已失去控制,因此,本公司未将这些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2、各控股子公司情况

    (1)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冠信公司),是由朝华数字娱乐公司出资70万元,自然人王沛出资5万元和雷兴东出资25万元共同组建的,各方的出资经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方会验字(2003)第10-015号]验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3年10月为北京冠信公司核发了注册号110108162019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北京冠信公司登记的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9号C楼1层B1号,法定代表人为蒋琼,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登记的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2)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捷网络公司),原名为重庆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研究所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12月8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85%,法定代表人为潘从文,注册地址为重庆市,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销售计算机硬件设备,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软件的开发。

    (3)长沙市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乐捷公司),是乐捷网络公司与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5月15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乐捷网络公司占51%,法定代表人为陈守军,注册地址为长沙市,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设备、网络系统集成。

    (4)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乐捷公司),是乐捷网络公司与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18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乐捷网络公司占51%,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法定代表人为陈守军,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劳务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电子商务、销售电子计算机。

    (5)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朝华软件公司),原名为上海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是乐捷网络公司与上海朝华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8月14日登记成立,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蒋琼,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网络产品销售、维修及服务、网络应用服务与系统集成、软件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转让及服务。上海朝华软件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0万元,其中乐捷网络公司出资15.3万元,拥有51%的股权,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4.7万元、占49%的股权。2002年5月乐捷网络公司追加投资784.70万元,加上原投资15.30万元,共计800万元,占80%股权比例;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185.30万元,加上原出资14.70万元,共计投资200万元,占20%的股权比例。经增资后,上海朝华软件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并已经上海沪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会中(2002)验字第1274号]验证。2003年8月,上海朝华软件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增资方案,由上海朝华向上海朝华软件公司增加投资3,000万元,增加后上海朝华软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乐捷网络公司出资额为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但需按原80%的比例承担其2003年度之前的累计亏损,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为3,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按原20%的比例承担2003年度以前的累计亏损。双方承担的亏损由以后年度按增资后的比例享有的盈利弥补,各方应承担的亏损弥补完成后,方可按其增资后的比例分配利润。此次增加的出资,于2003年11月经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南师报字(2003)第412号]验证。

    (6)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立信、祝剑秋、李磊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8月20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6,000万元,拥有80%的股权;四川立信出资2,000万元,拥有10%的股权;祝剑秋出资1,000万元,拥有5%的股权;李磊出资1,000万元,拥有5%的股权。2002年8月12日,经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第三次股东会决议通过,李磊将其持有的5%的股权无偿转让给祝剑秋。2003年3月25日,经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第5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祝剑秋以货币资金增加投资2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0,200万元,本公司出资16,000万元,拥有79.21%的股权;四川立信出资2,000万元,拥有9.90%的股权;祝剑秋出资2,200万元,拥有10.89%的股权,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经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上南师报字(2003)第274号]验证于2003年4月11日收讫。2004年2月25日,经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祝剑秋以货币资金增加投资2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0,400万元,本公司出资16,000万元,拥有78.43%的股权;四川立信出资2,000万元,拥有9.80%的股权;祝剑秋出资2,400万元,拥有11.77%的股权,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经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上南师报字(2004)第223号]验证于2004年3月15日收讫。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的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赵江平;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

    (7)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泰克公司),1999年9月2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公司于2001年1月16日与四川立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四川新泰克公司55%的股权。2001年9月11日,四川新泰克公司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由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后本公司持有其3,300万元即55%的股权,四川新泰克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00万元即35%的股权、四川立信持有600万元即10%的股权。2002年7月29日,四川新泰克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立信签定股权转让协议,以1,632万元将所持35%的股份转让给四川立信。转让后,本公司仍持有55%的股权;四川立信持有45%的股权。四川新泰克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上池正街65号,法定代表人为李众江,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主要从事有线电视数字广播项目(DVB-C)、数字监控设备等业务。

    (8)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丸统),是本公司与深圳市大丸统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7月12日成立。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850万元,占85%的股权,深圳市大丸统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15%的股权。2002年7月,深圳市大丸统科技有限公司与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深圳新丸统15%的股权以150万元的金额转让给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占85%的股权,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占15%的股权。深圳新丸统注册地址是深圳市南山区新浩城花园5栋12D,法定代表人为李众江,经营范围是宽带网络技术、数字电视广播技术的开发及产品的销售;网络投资运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

    (9)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原名为重庆市高华经贸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自然人赵和平于2001年4月2日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90%的股权。2002年4月,赵和平将其持有10%的股权转让给乐捷网络公司。2002年4月23日,朝华重庆经贸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增加到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加投资355万元,乐捷网络公司增加投资95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持有80%的股份,乐捷网络公司持有20%的股权。2003年3月24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为现名称。朝华重庆经贸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法定代表人为祝剑秋,经营范围包括销售计算机及配件、陶瓷产品、粘胶模具、泡沫塑料制品、纸箱包装制品、微晶玻璃、节能产品、电子镇流器、线缆、开头、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10)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新中网),是深圳新丸统公司与自然人姚庆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0月15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深圳新丸统出资90万元,占90%的股权;注册地为成都市,法定代表人为王存,经营范围包括开展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增值业务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相关高新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数字电视相关设备、器材和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

    (11)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顺华包装公司),是1999年2月3日本公司与涪陵市造纸二厂、重庆市涪陵李渡私营经济示范区管委会三方签定《企业兼并协议》,以承担债务、接受职工、享受移民安置补偿金方式兼并涪陵市造纸二厂,兼并后本公司无偿享有涪陵市造纸二厂的净资产45万元与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7月6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涪陵、法定代表人为黎为荣、经营范围为包装用品的生产销售。

    (12)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朝华数码公司),是本公司与自然人谭启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600万元,占90%的股权,谭启出资400万元,占10%的股权,双方出资已经重庆铂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涪陵分所[重铂会涪分验(2002)字第043号]验证。2002年7月12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朝华科技园,法定代表人为蒋琼,经营范围包括数码电子系列产品、智能家居控制系统产品及相关硬件、软件开发、生产销售;销售与数码产品相关的配套产品。2002年8月9日,经朝华数码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谭启将其持有的10%股权以400万元转让给上海朝华科技公司。2004年4月和11月,本公司两次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分别将本公司所拥有的朝华数码公司2,400万元和800万元股权以合计3,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转让后朝华数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拥有400万元股权,占10%,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拥有3,600万元,占90%。

    (13)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尊公司),原名为北京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是由自然人王维马、张敬与北京万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王维马以非专利技术出资400万元,占60%的股权,张敬以货币资金出资30万元,占10%,北京万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70万元,占30%。2002年12月,北京瑞尊公司原有各股东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书",王维马将持有的60%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转让给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张敬和北京万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将持有的10%和30%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转让价转让给王维马;协议同时约定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以货币资金对北京瑞尊公司增资500万元。此次增资经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方会(K)字(2002)第058号]验证。增资后,北京瑞尊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持有80%的股权,王维马持有20%。2002年12月16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为现名称。北京瑞尊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大地大厦,法定代表人蒋琼。

    (14)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华实业公司),是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本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36,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4,000万元,占10%;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经重庆嘉润会计师事务所[重嘉验(2002)第6026号]验证实收足额。2002年12月13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中山路102号朝华大厦,法定代表人为张良宾。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凭资质许可证执业),生态农业、新材料、新技术开发与利用、化工、机械产品开发与销售。2005年4月25日,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1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冲抵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欠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的4000万元欠款,协议签订后,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不再追索欠款。

    (15)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华数字娱乐公司),是本公司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2月17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30%,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出资2,800万元,占70%;2004年11月,本公司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本公司所拥有的朝华数字娱乐公司的800万元的股权以人民币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上海朝华科技,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拥有朝华数字娱乐公司400万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0%,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拥有朝华数字娱乐公司3600万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90%。2004年11月19日,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重庆数字娱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5,000万元,已经重庆德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德会验字(2004)第017号]验证。变更后,本公司投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2%,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占20%。朝华数字娱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蒋琼,注册地址为重庆涪陵李渡朝华科技园,经营范围是网络游戏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计算机硬件及配件、软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16)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华晶化石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立信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4月10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1021801690。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本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9,800万元,占98%,四川立信以机器设备出资200万元,占2%。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经重庆铂码会计师事务所涪陵分所[重铂会涪分验(2003)第032号]验证。朝华晶化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李众江,注册地址为重庆涪陵李渡朝华科技园,经营范围为晶化石研发、生产、销售,新材料、新技术开发与利用。

    (17)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图工程公司),是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与自然人程承旗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其中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出资640万元,占80%的股权,程承旗出资160万元,占20%的股权,双方出资已经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上南师报字(2003)第404号]验证。2003年9月18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00号6楼,法定代表人为蒋琼,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科技信息的"四技"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

    (18)北京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图工程公司),是由上海国图工程公司和上海朝华科技公司2004年4月共同出资在北京设立的公司,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4年4月为北京国图工程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110105168254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36号凤苑公寓1702号,法定代表人为程承旗,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上海国图工程公司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上海朝华科技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双方出资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出具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通知书所列金额与各方应出资金额一致。北京国图工程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3、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1)在本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后,各债权人纷纷采取诉讼程序查封、冻结、拍卖资产,大多数子公司都因得不到资金支持而且自身尚无足够的现金流,出现了资金紧缺,现金流严重不足,人员相继辞职离去,主要资产被人拍卖,生产经营难以为继,在2005年下半年和2006年初相继停业。停业后,原有的资产大幅度减值,主要资产被拍卖抵债,严重资不抵债。本公司既不能通过财务、经营决策,也不能通过资产对这些单位进行控制,实际上对这些单位已失去控制。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未将这些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序号	单位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备注

    		上年度	本年度	

    1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否	否	2005年初已停业

    2	长沙市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否	否	2005年初已停业

    3	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否	否	2005年初已停业

    4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否	否	2005年8月已停业

    5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否	否	2005年已停业

    6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否	否	2005年初已停业

    7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否	否	2005年7月已停业

    8	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否	否	2006年已停业

    9	北京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否	否	2005年已停业

    10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否	否	2005年已停业

    11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否	否	2006年已停业

    12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否	否	2006年已停业

    13	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否	否	情况不明

    14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	否	否	2006年已停业

    15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否	否	2006年已停业

    (2)其他合并范围变动情况如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上年度	本年度	

    1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	否	否	新丸统公司的子公司,开业以来未开展经营活动,因新丸统未合并故未合并其报表

    2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否	否	*

    3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是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

    *生产规模小,其资产、销售收入、利润标准均在10%以下,同时本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后也未对其实施控制,以前年度未纳入合并范围。2007年10月1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4-38号],裁定解除本公司持有的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90%的股权的查封,以第三次拍卖流标价151万元抵偿给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原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因此,本年度亦未纳入合并范围。

    **2007年12月24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一律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以现金予以清偿,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详见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一)。因此,根据上述债务重整计划草案,上述各公司的股权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已全部转入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年度只合并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上年纳入合并范围,本年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资产负债与经营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 	 2007年末余额 	 2006年末余额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07年末余额 	2006年末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90,447.98	142,655.55	短期借款 	107,519.25	107,519.25

    应收账款 	3,020,894.74	5,893,399.40	应付账款 	10,085,233.06	12,558,859.26

    预付款项 	826,814.17	3,411,705.12	预收款项 	10,280,276.45	7,426,182.31

    其他应收款 	12,138,872.65	596,802.51	应付职工薪酬 	4,094,604.93	3,923,770.04

    存货 	19,151,057.13	16,984,974.90	应交税费 	8,636,570.91	507,841.22

    流动资产合计 	35,328,086.67	27,029,537.48	其他应付款 	4,611,170.40	100,233,401.23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37,815,375.00	124,757,573.31

    固定资产 	5,145,853.34	47,035,565.94	负债合计 	37,815,375.00	124,757,573.31

    在建工程 	--	237,116.92	所有者权益: 		

    无形资产 	--	73,106,786.51	股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	19,189.40	资本公积 	200,000.00	2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45,853.34	120,398,658.77	末分配利润 	-97,541,434.99	-77,529,377.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58,565.01	22,670,622.94

    资产总计	40,473,940.01	147,428,196.25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40,473,940.01	147,428,196.25

    (2)经营情况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4,534,301.66	22,368,682.57

    其中:营业收入 	14,534,301.66	22,368,682.57

    二、营业总成本 	39,283,389.14	79,112,975.52

    其中:营业成本 	11,272,249.17	16,041,160.7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8,500.67	233,380.28

    销售费用 	3,185,841.62	4,013,852.41

    管理费用 	8,485,521.83	6,713,694.05

    财务费用 	1,469.02	62,685.82

      资产减值损失 	16,229,806.83	52,048,202.1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749,087.48	-56,744,292.95

    加:营业外收入 	4,749,637.51	243,847.36

    减:营业外支出 	12,607.96	62,577.13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20,012,057.93	-56,563,022.7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012,057.93	-56,563,022.7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77,529,377.06	-20,966,354.34

    七、可供分配的利润  	-97,541,434.99	-77,529,377.06

    八、未分配利润  	-97,541,434.99	-77,529,377.06

    八、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1、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现金	--	127,396.50

    银行存款	233,036.09	505,681.23

    其他货币资金	7,739.38	7,739.38

    合计	240,775.47	640,817.11

    货币资金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400,041.64元,减少62.43%,主要原因是:(1)合并范围变化相对上年合并数减少142,655.55元;(2)根据重整计划及《承债式资产收购协议书》将货币资金转移给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174,704.88元。其他货币资金7,739.38元为西南证券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的存款余额。

    根据重整计划及《承债式资产收购协议书》,本公司应转移给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货币资金502,530.88元,2007年支付174,704.88元,余额已于2008年3月24日支付给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

    注2、应收账款

    (1)按照应收账款风险分类

    项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第一类	--	--	--	--	--	--

    第二类	--	--	--	--	--	--

    第三类	--	--	--	--	--	--

    合计	--	--	--	6,435,272.43	100.00 	541,873.03

    账面价值	--	5,893,399.40

    第一类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第二类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第三类为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

    (2)按应收账龄分类

    账龄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 	-- 	-- 	2,307,360.00	35.85 	13,844.16

    1-2年	-- 	-- 	-- 	1,983,690.79	30.83 	99,184.54

    2-3年	-- 	-- 	-- 	2,144,221.64	33.32 	428,844.33

    3年以上	-- 	-- 	-- 	-- 	-- 	-- 

    合计	-- 	-- 	-- 	6,435,272.43	100.00 	541,873.03

    净值	--	5,893,399.40

    应收账款本年末余额为零,较上年减少6,435,272.43元,是因为未合并朝华晶化石公司导致的应收账款减少。应收账款本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应收账款前五名的欠款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	--	--	4,180,678.89	64.97

    注3、预付账款

    账龄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	--	2,509,785.96	73.57 

    1-2年	--	--	365,867.05	10.72 

    2-3年	--	--	498,735.31	14.62 

    3年以上	--	--	37,316.80	1.09 

    合计	--	--	3,411,705.12	100.00 

    预付账款本年末余额为零,较上年末减少3,411,705.12元,是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未合并朝华晶化石公司导致的预付账款减少。预付账款前五名欠款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前五名欠款单位合计及比例	--	--	2,085,506.28	61.13

    注4、其他应收款

    (1)按风险分类

    项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第一类	--	--	--	782,628,634.72	94.66	782,628,634.72

    第二类	--	--	--	21,658,458.99	2.62	21,459,693.42

    第三类	1,167,756.56	100.00	--	22,455,453.51	2.72	564,208.51

    合计	1,167,756.56	100.00	--	826,742,547.22	100.00	804,652,536.65

    账面价值	1,167,756.56	22,090,010.57

    第一类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年初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年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189,314,729.88	189,314,729.88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50,093,231.14	50,093,231.14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69,056,777.46	69,056,777.46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227,724,472.27	227,724,472.27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81,229,345.62	81,229,345.62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165,210,078.35	165,210,078.35

    合计	782,628,634.72	782,628,634.72

    第二类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第三类为其他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2)其他应收款余额、账龄如下:

    账龄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167,756.56	100.00	--	118,763,727.70	14.36	99,361,402.23

    1-2年	--	--	--	60,074,419.16	7.27	57,522,016.42

    2-3年	--	--	--	570,606,100.35	69.02	570,527,737.60

    3年以上	--	--	--	77,298,300.01	9.35	77,241,380.40

    合计	1,167,756.56	100.00	--	826,742,547.22	100.00	804,652,536.65

    净值	1,167,756.56	22,090,010.57

    

    

    

    

    

    

    其他应收款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825,574,790.66元,下降99.86%,主要原因是:(1)合并范围减少导致其他应收款减少1,399,271.89元;(2)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和本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承债式资产收购协议书》,将其他应收款转入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850,025,702.67元,详见附注十四(一)-3。其他应收款本年末余额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其他应收款本年末余额中大额欠款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1,167,756.56	1年以内	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在重整过程中由管理人代为管理的银行存款和现金

    (4)本年度无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注5、存货

    (1)存货按种类列示如下:

    存货种类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库存商品	9,818,794.29	--	9,818,794.29	--

    委托加工商品	16,554.04	--	16,554.04	--

    原材料	2,937,087.37	--	2,937,087.37	--

    在产品	4,438,878.55	--	4,438,878.55	--

    生产成本	105,159.11	--	105,159.11	--

    模具	68,986.16	--	68,986.16	--

    合计	17,385,459.52	--	17,385,459.52	--

    本年末存货余额为零,较年初余额减少17,385,459.52元,是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未合并朝华晶化石公司导致的存货减少。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种类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计提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备注

    			转回	其他减少		

    库存商品 	400,484.62	--	--	400,484.62	--	

    其他减少,是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未合并朝华晶化石公司导致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无。

    (4)期末存货中提供抵押的情况:无。

    注6、长期投资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	824,624,371.31	--	824,624,371.31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824,221,796.44	--	824,221,796.44	--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	402,574.87	--	402,574.87	--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 	824,624,371.31	--	824,624,371.31	--

    ①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 	817,018,982.04	--	817,018,982.04	--

    其中:长期股票投资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43,681,238.47	--	43,681,238.47	--

    对子公司投资	643,337,743.57	--	643,337,743.57	--

    ②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7,605,389.27	--	7,605,389.27	--

         对合营公司投资 	--	--	--	--

           对联营公司投资 	7,605,389.27	--	7,605,389.27	--

    其他长期投资 	--	--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824,221,796.44	--	824,221,796.44	--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合计	402,574.87	--	402,574.87	--

    年初账面价值402,574.87元比上年末披露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484,525.75元减少3,081,950.88元,是本年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时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恢复损益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607,257,986.16元,恢复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15,429,467.02元,冲销股权投资准备减少长期股权投资4,023,125.09元,同时补计长期投资减值准备621,746,278.97元所致。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情况如下:

    A、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少817,018,982.04元,包括:

    ①长期股票投资减少130,000,000.00元,a、根据重整计划约定,将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的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9900万股股权转出减少长期股票投资99,000,000.00元;b、根据重整计划约定将未设定担保权的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100万股股权和对深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转移至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减少长期股权投资31,000,000.00元。

    ②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减少43,681,238.47元,是根据重整计划约定将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全部转移至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

    ③对子公司投资减少643,337,743.57元,a、根据重整计划约定,将质押给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的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2亿股股权转出减少长期股权投资120,000,000.00元;b、2007年10月1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4-38号],裁定解除本公司持有的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90%的股权的查封,以第三次拍卖流标价151万元抵偿给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原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466,792.20元。c、根据重整计划约定将除a、b外的其他对子公司投资全部转移至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减少长期股权投资522,870,951.37元。子公司减少的明细如下:

    长期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51,000,000.00	51,000,000.00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2,635,000.12	52,635,000.12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466,792.20	64,217.33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360,000,000.00	360,000,000.00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	--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8,500,000.00	8,500,000.00

    重庆朝华晶华石有限公司*	6,735,951.25	6,735,951.25

    合计 	643,337,743.57	642,935,168.70

    *2006年度属于合并范围,账面余额为股权投资差额。

    B、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少7,605,389.27元

    是对联营公司投资减少,根据重整计划约定,将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枳城支行的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出减少长期股权投资7,605,389.27元。 

    以上长期股权投资转出的权属转移工作正在办理之中。

    (2)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824,221,796.44	--	824,221,796.44	--

    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部转出,对应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也全部结转而减少。

    注7、固定资产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90,898,068.64	--	90,898,068.64	--

    专用设备	20,445,438.85	--	20,445,438.85	--

    通用设备	4,690,922.04	17,990.00	4,708,912.04	--

    运输设备	3,070,585.83	--	3,070,585.83	--

    其他	2,550.00	--	2,550.00	--

    原值合计	119,107,565.36	17,990.00	119,125,555.36	--

    累计折旧				--

    房屋及建筑物	12,037,491.27	651,142.60	12,688,633.87	--

    专用设备	4,540,289.77	--	4,540,289.77	--

    通用设备	2,118,841.62	4,378.56	2,123,220.18	--

    运输设备	1,121,551.81	21,462.76	1,143,014.57	--

    其他	977.50	--	977.50	--

    累计折旧合计	19,819,151.97	676,983.92	20,496,135.89	--

    净值	99,288,413.39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房屋及建筑物	15,214,795.71	--	15,214,795.71	--

    专用设备	5,035,298.78	--	5,035,298.78	--

    通用设备	2,141,959.71	--	2,141,959.71	--

    运输设备	1,194,933.98	--	1,194,933.98	--

    其他	--	--	--	--

    减值合计	23,586,988.18	--	23,586,988.18	--

    净额	75,701,425.21		75,042,431.29	--

    固定资产本年增加17,990.00元,是外购笔记本电脑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本年减少数包括:(1)本年度因合并范围减少朝华晶化石公司相对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减少固定资产原值80,763,792.88元;(2)以固定资产抵偿本公司债务相应减少固定资产原值33,599,326.60元;(3)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和本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承债式资产收购协议书》将固定资产转入该公司相应减少固定资产原值4,762,435.88元,详见附注十四、(一)-3;累计折旧的减少是减少固定资产原值转出相应的累计折旧所致。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年减少数包括:(1)本年度因合并范围减少朝华晶化石公司相对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250,094.49元;(2)以固定资产抵偿本公司债务相应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88,335.08元;(3)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和本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承债式资产收购协议书》将固定资产转入该公司相应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48,558.61元,详见附注十四、(一)-3。

    本年末已无固定资产,因此,年末不存在抵押和查封等所有权受限制的固定资产。

    注8、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资金来源

    涪陵国安局房屋工程*	285,914.20	--	--	285,914.20	--	

    年产900万平方米包装纸箱和600吨聚笨乙烯发泡制品迁建技改项目*	28,288,234.00	--	--	28,288,234.00	--	

    微晶玻璃板材项目**	237,116.92	--	--	237,116.92	--	

    合计	28,811,265.12	--	--	28,811,265.12	--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	--	--	--	

    减值准备:					--	

    涪陵国安局房屋工程	285,914.20	--	--	285,914.20	--	

    年产900万平方米包装纸箱和600吨聚笨乙烯发泡制品迁建技改项目*	28,288,234.00	--	--	28,288,234.00	--	

    微晶玻璃板材项目		--	--	-	--	

    减值准备合计	28,574,148.20	--	--	28,574,148.20	--	

    在建工程净值	237,116.92	--	--	237,116.92	--	

    *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和本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承债式资产收购协议书》将在建工程转入该公司相应减少[详见附注十四、(一)-3]。

    **因合并范围减少朝华晶化石公司相对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减少。

    注9、无形资产

    项目类别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剩余摊销年限

    一、原价合计 					

    土地使用权 	104,713,528.12	--	104,713,528.12	--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土地使用权 	-	-	-	-	

    三、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土地使用权 	31,606,741.61	--	31,606,741.61	--	

    四、账面价值合计 					

    土地使用权 	73,106,786.51	--	73,106,786.51	--	

    本年无形资产减少全部是合并范围变化减少的无形资产。

    注10、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本年转出	年末账面余额	剩余摊销期限

    晶化石模具费	19,189.40	--	--	19,189.40	--	

    本年转出19,189.40元,是因合并范围变化相对上年合并会计报表减少。

    注11、递延所得税资产

    (1)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项目如下:

    项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0,113,281.75 

    1、资产减值准备	--	125,364,166.37

    2、可抵扣亏损	--	4,749,115.38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2,037.87

    1、评估增值	--	            332,037.87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说明

    本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弥补亏损,在扣除预计负债转回后的本年度利润总额范围内,按15%的适用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超出此限额后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弥补亏损,考虑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五条的规定,需要对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作出判断,而在本公司目前的情形下,是否有足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这些亏损,不确定性很大。因此,本公司未对此部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弥补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12、资产减值准备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其他减少*	转销**	

    一、坏账准备合计	805,194,409.68	14,000,000.00	1,344,342.41	817,850,067.27	--

    其中:应收账款	541,873.03	--	541,873.03	--	--

    其他应收款	804,652,536.65	14,000,000.00	802,469.38	817,850,067.27	--

    二、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400,484.62	--	400,484.62	--	--

    其中:库存商品	400,484.62	--	400,484.62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	--	--	--

    五、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824,221,796.44	--	-75,978,789.53	900,200,585.97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	--	--	--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3,586,988.18	--	20,250,094.49	3,336,893.69	--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	--	--	--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8,574,148.20	--	--	28,574,148.20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1,606,741.61	--	31,606,741.61	--	--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	--	--	--	--

    十四、其他	--	--	--	--	--

    合计	1,713,584,568.73	14,000,000.00	-22,377,126.40	1,749,961,695.13	--

    *其他减少是合并范围变化未合并朝华晶化石公司导致的减少。

    **本年度转销1,749,961,695.13元,其中法院拍卖资产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88,335.08元,其他全部为根据重整计划和承债式收购协议转出资产相应转销的资产减值准备。

    注13、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根据2007年12月21日表决通过和2007年12月24日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本公司依据以法院确认的债权本金的10%以现金清偿后,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设定担保权的资产已转给相应的债权人,详见附注十四、(一)。截止2007年末,本公司已无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注14、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备注

    抵押借款		--	33,000,000.00	年初短期借款详细情况,参见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五、注12"短期借款"

    担保借款		--	285,620,000.00	

    质押借款	--	1,242,322.35	

    合计	--	319,862,322.35	

    本年末短期借款余额为零,较上年减少319,862,322.35元,具体情况如下:

    减少原因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小计	备注

    合并范围变化	107,519.25		107,519.25	晶化石公司

    拍卖抵本金	35,934,698.01	108,730,000.00	144,664,698.01	⑴

    已申报重整	283,820,105.09	120,710,000.00	404,530,105.09	附注十四、(一)

    未申报金额	--	2,397,509.44	2,397,509.44	⑵

    小计	319,862,322.35	231,837,509.44	551,699,831.79	

    (1)拍卖相关资产抵本公司借款的情况

    借款银行	贷款余额	类型	贷款期限	拍卖抵款情况	抵本金

    建行涪陵支行	34,000,000.00	长期	2003-3-28--2006-3-27	根据(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8-9号裁定:将华祥房产公司位于涪陵南门山土地21,500㎡以第三次拍卖流标价3,373万元抵偿	33,730,000.00

    	50,000,000.00	长期	2003-8-6--2006-8-5	根据(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8-11号裁定:将用于抵押的朝华晶化石公司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以流标价12,120万元抵偿,其中包括应优先支付给中建四局的1040万元,实际抵款11,080万元	50,000,000.00

    	25,000,000.00	长期	2003-8-15--2006-8-14		25,000,000.00

    	17,000,000.00	短期	2004-3-25--2005-3-24		17,000,000.00

    	8,000,000.00	短期	2004-3-25--2005-3-24		8,000,000.00

    招行涪陵支行	6,000,000.00	短期	2004.11.12-2005.11.11	根据(2007)渝三中民执字第15-1号裁定:将渝高广场C座17层以423万元、金果园房产以392万元拍卖过户抵款	6,000,000.00

    农行涪陵城区支行	4,000,000.00	短期	2003-10-30--2004-10-25	(2006)渝三中民执字第1-3号裁定:将金鹤宾馆及宾馆内的全部设施、设备以790万元拍卖,扣除费用后根据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05)渝三中28号民事判决书付本金490万元,利息755,197.84元	4,000,000.00

    	900,000.00	短期	2004-11-25--2005-10-24		900,000.00

    	3,600,000.00	短期	2004-4-15--2005-4-14	(2006)渝三中民执字第1-3号裁定:将金鹤宾馆及宾馆内的全部设施、设备以790万元拍卖,扣除费用后根据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05)渝三中28号民事判决书支付本金34,698.01元,利息359,092.09元	34,698.01

    合计	148,500,000.00				144,664,698.01

    (2)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根据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的规定,本公司对未申报债权按账面债权本金的10%作为预计偿债户,剩余90%的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按《重整计划草案》全部转入了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

    注15、应付账款

    账龄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	--	1,407,929.06	11.21

    1-2年	--	--	9,454,886.32	75.28

    2-3年	--	--	1,149,013.16	9.15

    3年以上	--	--	547,030.72	4.36

    合计	--	--	12,558,859.26	100.00

    应付账款本年末较上年末减少12,558,859.26元,是合并范围变化未合并朝华晶化石公司导致应付账款减少。应付账款年初余额主要是重庆朝华晶化石公司应付中建四局、洪源建筑公司和四川莱特钢结构工程建设公司的工程款。

    注16、预收款项

    账龄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	--	7,178,178.10	96.66

    1-2年	--	--	22,157.44	0.30

    2-3年	--	--	225,846.77	3.04

    3年以上	--	--	--	--

    合计	--	--	7,426,182.31	100.00

    预收账款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7,426,182.31元,是合并范围变化未合并朝华晶化石公司导致预收账款减少。

    注17、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账面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71,147.29	671,147.29	4,296,245.32	3,095,243.89	1,201,001.43

    二、职工福利费	2,166,082.83	1,028,655.12	-1,097,889.51	39,538.20	--

    三、社会保险费	1,906,758.98	1,848,999.24	225,443.69	33,877.55	249,325.88

    其中:1、医疗保险费	249,162.51	249,162.51	--	--	--

    2、基本养老保险费	1,491,468.40	1,433,708.66	225,443.69	33,877.55	249,325.88

    3、年金缴费	--	--	--	--	--

    4、失业保险费	124,083.81	124,083.81	--	--	--

    5、工伤保险费	--	--	--	--	--

    6、生育保险费	42,044.26	42,044.26	--	--	--

    四、住房公积金	30,559.40	--	48,827.67	--	79,387.07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98,523.94	374,968.39	-322,481.55	1,074.00	--

    六、非货币性福利	--	--	--	--	--

    七、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	1,567,939.97	1,567,939.97	--

    八、其他	--	--	--	--	--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	--	--	--

    合计	5,473,072.44	3,923,770.04	4,718,085.59	4,737,673.61	1,529,714.38

    注18、应交税费

    项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备注

    增值税 	--	112,699.10	

    营业税 	--	73,871.90	

    印花税 	--	121,202.75	

    企业所得税 	--	996,113.76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828.98	

    房产税 	--	917,988.18	

    土地使用税 	--	400,160.68	

    个人所得税 	--	855,666.15	

    教育费附加 	--	2,216.16	

    重点交通建设费附加 	--	470,429.72	

    合计 	--	3,940,519.42	

    应交税费本年末余额为零元,主要原因是:(1)合并范围变化减少507,841.22元;(2)本公司以2007年12月24日法院批准的债务重整计划草案,将法院确定的税金债权7,477,082.08元全额转入了其他应付款-预计偿债户,并于2008年1月22日缴纳入库。

    注19、应付股利

    单位名称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重庆市涪陵区国资局	--	20,709.00

    因法院裁定不属于破产债权,本公司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直接予以冲消。

    注20、其他应付款

    账龄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73,159,671.46	100.00	81,099,546.71	17.33

    1-2年	--	--	320,187,581.60	68.39

    2-3年	--	--	66,433,571.52	14.19

    3年以上	--	--	442,258.91	0.09

    合计	173,159,671.46	100.00	468,162,958.74	100.00

    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比上年末减少295,003,287.28元,主要包括:

    (1)因未合并朝华晶化石公司导致其他应付款减少5,556,211.87元;

    (2)根据法院批准的债务重整计划,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本公司按债务本金的10%偿付后,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余额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因债务重整转入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相应减少其他应付款468,077,243.90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其他应付款金额	应偿付10%的金额	转入好江公司	备注

    申报	511,144,946.55	51,114,494.66	460,030,451.90	

    未申报	8,940,880.00	894,088.00	8,046,792.00	按10%预计偿债金

    合计	520,085,826.55	52,008,582.66	468,077,243.90	

    (3)2007年10月2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朝华晶化石公司所有的36,023.14平方米房产、393,272.12平方米土地及174台机器设备以第三次拍卖流标价12,120万元抵偿给建行涪陵分行,建行涪陵分行承诺对上述财产进行整体处置、优先清偿朝华晶化石公司欠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工程款1040万元,见附注十四、(二),扣除年初朝华晶化石公司其他应收款94,677,189.36元后,相应增加朝华晶化石公司其他应付款16,122,810.64元。

    (4)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8-9号裁定,以重庆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南门山的土地作价3,373万元抵偿给建行涪陵支行代本公司还借款,以重庆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拍卖代本公司支付涪陵交行的贷款本息31,990,497.67元,相应增加重庆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65,720,497.67元。

    (5)因债务重整,增加建新集团其他应付款104,000,000.00元和其他应付款-预计偿债款户59,862,905.18元。

    本年末余额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中主要单位往来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	金额	账龄	备注

    1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4,000,000.00	1年以内	重整代垫款

    2	预计偿债款户	59,862,905.18	1年以内	按重整计划预计

    3	预计重整费用	7,810,000.00	1年以内	根据相关协议预计

    4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056,371.86	1年以内	证券登记费用

     	合计	172,729,277.04		

    2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借款类别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备注

    信用借款	--	2,397,509.44	年初短期借款详细情况,参见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五、注21。

    抵押借款	--	109,000,000.00	

    保证借款	--	120,440,000.00	

    质押借款	--	-	

    合计	--	231,837,509.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年末余额为零,较年初减少231,837,509.44元。详见附注八、注14"短期借款"部分。

    22、预计负债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对外担保	422,650,000.00	--	422,650,000.00	--

    预计负债年初账面余额的情况,详见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附注五、注20。本年减少422,650,000.00元,包括:(1)本公司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发生担保损失减少56,751,349.76元;(2)因法院拍卖本公司已转让未过户的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抵款转回预计负债14,000,000元;(3)因法院拍卖本公司持有的成都上池正街房产发生担保损失减少20,100,000.00元;(4)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转回预计负债331,798,650.24元。详见附注十四(一)-4。

    注23、递延税款负债

    递延税款贷项原始金额为3,320,379.15元,是根据财政部财会函字(1998)25号复函和《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规定,对本公司原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和申请公开发行股份时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扣除已经折成股份的差额计算的未来应缴的所得税,从1998年起开始按10年的摊销期限平均摊销。2006年末余额为332,037.87元,本年度全部摊销转入应交税费,并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上交了该税款。

    注24、股本

    (1)明细情况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年末账面余额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	--	--	--	--	--	--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	--	--	--	--	--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	--	--	--	--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	--	--	--	--	--	--

    其他	--	--	--	--	--	--	--

    2、募集法人股	149,314,299.00	--	--	--	--	--	149,314,299.00

    3、内部职工股	--	--	--	--	--	--	--

    4、优先股或其他	--	--	--	--	--	--	--

    其中:转配股	--	--	--	--	--	--	--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9,314,299.00	--	--	--	--	--	149,314,299.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	--	--	--	--	

    1、人民币普通股	198,896,700.00	--	--	--	--	--	198,896,7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4、其他	--	--	--	--	--	--	--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98,896,700.00	--	--	--	--	--	198,896,700.00

    三、股份总数	348,210,999.00	--	--	--	--	--	348,210,999.00

    (2)股份变动情况

    2007年12月18日,建新集团与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2,188万股非流通社会法人股中的1,668万股以人民币1元之对价转让给建新集团。

    2007年12月17日,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和四川立信、建新集团、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债务代偿和解协议书》及《股份转让协议》,四川立信将3,536万股转让给建新集团,500万股让给重庆市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万股转让给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109,979股转让给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

    此外,以《债务代偿和解协议书》为基础,建新集团和四川立信于2007年12月1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建新集团以85万元受让四川立信剩余持有的本公司400万股份,鉴于该股份质押给浦发银行,且仍处于冻结状态,该等股权转让协议尚需在获得有关质权人和冻结法院的认可后生效。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和深圳正东大以各自持有本公司的1752万股和3044万股为第三方向工行重庆涪陵分行枳城支行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该等借款到期不能偿债。2007年12月1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8)渝三中公执字第1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上述股权。2007年12月28日,建新集团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渝三中公执字第14-1号,确认建新实业公以人民币719.40万元成交价成功竞买上述4796万股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见附注一。截止2007年末,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尚未办妥。

    (3)截至2007年末,本公司股权质押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质押期限	质押股数(万股)	质押银行	贷款金额(万元)	备注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74,469,979股,占21.38%)	2002.04.18-2005.4.18	2,100	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分行	4,000	司法冻结,已签订《债务代偿和解协议书》及《股份转让协议》

    	2002.04.18-2004.10.18	2,650	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分行	开具6,000万元承兑汇票	

    	2003.08.28-2004.8.28	76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	1,500	

    	2003.08.28-2004.8.28	1,53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	3,000	

    	2005.03.08--	4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涪陵支行	800	

    深圳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30,442,400股,占8.74%)	2002.07.11-2005.07.11	3,044	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	13,400	已被司法拍卖给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持有17,521,920股,占5.03%)	2002.07.11-2005.07.11	1,752	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		

    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1,880,000股,占6.28%)	2005.01.04--	2,1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	3,300	其中1,668 万股已协议转让

    注25、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股本溢价	538,367,819.98	--	--	538,367,819.98

    其他资本公积	10,240,839.38	--	196,000.00	10,044,839.38

    合计	548,608,659.36	--	196,000.00	548,412,659.36

    *本年减少196,000.00元,是本公司持有的朝华晶化石公司除损益外的其他权益变动金额,本年度因重整转出投资相应的减少。

    注26、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40,294,048.27	--	--	40,294,048.27

    注27、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一、净利润	1,068,707,005.66	-478,052,974.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9,107,246.82	-476,921,714.08

    少数股东损益	-400,241.16	-1,131,260.45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179,305,807.26	-1,702,384,093.18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1,110,198,560.44	-2,179,305,807.2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 	--	--

    三、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1,110,198,560.44	-2,179,305,807.26

    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四、未分配利润 	-1,110,198,560.44	-2,179,305,807.26

    注28、少数股东权益

    单位名称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	            453,412.47 

    年末余额为零,是因为合并范围变化导致的减少。

    注29、营业收入

    类别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增长额	增长比例

    (1)主营业务收入 				

    装饰建材	14,534,301.66	22,351,231.29	-7,816,929.63	-34.97%

    (2)其他业务收入				

    房屋租赁	186,122.88	151,887.24	34,235.64	22.54%

    其他	--	17,451.28	-17,451.28	-100.00%

    合计	14,720,424.54	22,520,569.81	-7,800,145.27	-34.64%

    本年度营务收入较上年度减少7,800,145.27元,下降34.64%,主要是由于本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后,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催收债务,查封、冻结甚至轮候查封、冻结和拍卖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资产,自2006年度起仅有朝华晶化石公司尚在艰难维持经营,债务危机使本公司主营业务严重萎缩。

    本年度前五名客户共实现销售收入8,032,822.95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比例为55.27%,上年度前五名客户共实现销售收入8,790,868.17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比例为39.33%。

    注30、营业成本

    类别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1)主营业务成本		

    装饰建材	11,272,249.17	16,041,160.79

    (2)其他业务成本		

    房屋租赁	--	--

    其他	--	--

    合计	11,272,249.17	16,041,160.79

    本年度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度减少4,768,911.62元,下降29.73%,原因同营业收入。

    注31、营业税金及附加

    类别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税	10236.76	8,353.81

    城建税	75,950.46	163,366.19

    教育费附加	32,550.21	70,014.09

    交通费附加	-- 	-- 

    其他	-- 	-- 

    合计	118,737.43	241,734.09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同主营业务收入。

    注32、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本年度发生数为3,185,841.62元,较上年度4,013,852.41元减少828,010.79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变动(±)	变动率

    办公费 	12,442.05	72,937.92	-60,495.87	-82.94%

    包装费 	284,530.07	366,193.16	-81,663.09	-22.30%

    差旅费 	115,126.60	87,546.20	27,580.40	31.50%

    电话费 	27,297.19	35,175.25	-7,878.06	-22.40%

    房租费 	6,750.00	69,900.00	-63,150.00	-90.34%

    工资及福利 	586,919.06	530,234.42	56,684.64	10.69%

    广告宣传费 	114,331.72	208,003.04	-93,671.32	-45.03%

    交通费 	2,484.20	6,286.00	-3,801.80	-60.48%

    售后服务 	138,972.69	213,128.71	-74,156.02	-34.79%

    业务费 	983,767.09	1,523,995.94	-540,228.85	-35.45%

    运费 	661,293.19	561,910.47	99,382.72	17.69%

    招待费 	185,636.96	191,801.50	-6,164.54	-3.21%

    其他 	66,290.80	146,739.80	-80,449.00	-54.82%

    合计	3,185,841.62	4,013,852.41	-828,010.79	-20.63%

    注33、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本年度发生数为38,835,921.15元,较上年度21,463,138.30元增加17,372,782.85元,增长80.94%,主要是本年度执行重整计划发生相关的重整清算、评估、律师、咨询等重整费用和本年度执行债务重整计划时按法院审查确定的金额补记诉讼费所致。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变动(±)	变动率

    办公费	681,139.24	545,628.34	135,510.90	24.84%

    差旅费	65,273.82	397,140.75	-331,866.93	-83.56%

    业务招待费	538,122.41	415,007.70	123,114.71	29.67%

    交通车辆费用	786,840.69	634,842.03	151,998.66	23.94%

    通讯费	88,068.00	118,135.38	-30,067.38	-25.45%

    折旧费	1,606,069.78	3,216,268.22	-1,610,198.44	-50.06%

    董事会费	4,616.00	894,132.00	-889,516.00	-99.48%

    税金	1,753,397.22	1,030,735.60	722,661.62	70.11%

    中介费用	215,970.40	5,707,825.62	-5,491,855.22	-96.22%

    无形资产摊销	1,811,333.20	2,173,599.84	-362,266.64	-16.67%

    保险费	308,954.40	266,935.54	42,018.86	15.74%

    工资福利费	5,092,203.38	3,927,908.05	1,164,295.33	29.64%

    重整费用	11,390,503.33	--	11,390,503.33	--

    诉讼费	12,340,519.33	765,713.33	11,574,806.00	1511.64%

    登记费	1,288,244.79	--	1,288,244.79	--

    水电气费	136,873.10	150,609.82	-13,736.72	-9.12%

    其他	727,792.06	1,218,656.08	-490,864.02	-40.28%

    合计	38,835,921.15	21,463,138.30	17,372,782.85	80.94%

    上年度中介费高的原因,主要是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648号民事判决书补记律师代理费450万元所致。

    注34、财务费用

    类别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息支出	71,324,795.88 	51,520,004.65 

    减:利息收入	7,887.38 	1,996.34 

    其他*	6,212.49 	23,472.03 

    合计	71,323,120.99 	51,541,480.34 

    本年利息支出较上年度利息支出多19,804,791.23元,主要是本年度执行债务重整计划时按法院审查确定的金额补记利息支出所致。

    注35、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一、坏账准备	16,229,806.83	289,688,521.66

    二、存货跌价准备	--	130,220.62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65,092,609.43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40,455,639.54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31,606,741.61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16,229,806.83	426,973,732.86

    注36、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收益	--	--

    按权益法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	1,346,787.44

    股权转让收益	-1,301,968.57	163,109,798.90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	-459,260.88

    成本法核算单位分回利润	--	--

    合计	-1,301,968.57	163,997,325.46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1,301,968.57元,包括:(1)法院裁定将本公司持有的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90%的股权以151万元抵偿给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取得投资收益1,107,425.13元;(2)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约定将长期投资投资转移至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损失2,409,393.70元。

    注37、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1.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小计	6,263,199.64	228,163.20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6,263,199.64	228,163.20

    处置无形资产利得	--	--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3.债务重组利得⑴	992,800,583.93	--

    4.政府补助	--	--

    5.盘盈利得	--	--

    6.捐赠利得	--	--

    7.其他⑵	54,012,432.01	16,031.32

    合计	1,053,076,215.58	244,194.52

    (1)债务重组利得992,800,583.93元,详见附注十四、(一)-5。

    (2)其他54,012,432.01元,主要是本公司账面应付款项与法院确定认可的应付款项的差异,本公司按会计准则的规定结转至营业外收入的其他项。

    注38、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4,648,025.82	346,246.43

    预计负债(担保损失)*	-331,798,650.24	187,907,481.54

    债务重组损失-资产处置损失	17,752,005.90	--

    其他	36,107,325.47	62,577.13

    合计	-273,291,293.05	188,316,305.10

    *详见附注十四(一)。

    注39、所得税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	--	--

    递延所得税	130,113,281.75	-43,776,339.57

    合计	130,113,281.75	-43,776,339.57

    将列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序号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备注

    1	利润总额	1,208,420,287.41	-521,829,314.10	

    2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	

    3	应计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0,113,281.75	

    4	上期末已计递延所得税资产	130,113,281.75	86,336,942.18	

    5	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	130,113,281.75	-43,776,339.57	

    6	所得税费用	130,113,281.75	-43,776,339.57	=2+5

    注40、政府补助:无。

    注4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

    注42、股份支付:无。

    注43、债务重组:详见附注十四(一)。

    注44、借款费用:无。

    注45、外币折算:无。

    注46、企业合并:无。

    注47、租赁

    (1)本期内未发生融资租赁事项。

    (2)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租出资产情况:无。

    (3)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参与的重大经营租赁的情况:无。

    注48、终止经营:无。

    注49、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销售废旧物资 	--	16,054.62 

    收取押金 	--	11,500.00 

    其他 	30,000.00	30,938.65 

    小计	30,000.00	58,493.27

    注50、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办公费 	89,162.39	528,219.89

    差旅费 	176,901.80	350,661.31

    业务招待费 	465,073.70	560,135.20

    车辆费用 	621,047.76	537,813.00

    通讯费 	96,774.00	130,685.17

    董事会费 	4,616.00	3,710.00

    中介费用 	36,104.70	51,990.70

    个人往来 	1,067,587.00	21,814.95

    交通费 	12,268.20	15,762.46

    会议费 	6,276.00	9,785.00

    维修费 	4,174.60	2,015.58

    绿化费 	570.00	4,946.90

    诉讼费 	250,000.00	13,600.00

    运费 	312,549.00	209,689.18

    业务费 	674,819.98	750,950.99

    包装费 	16,453.42	14,320.29

    售后服务 	67,337.00	189,186.63

    押金 	14,330.00	251,046.59

    其他 	252,614.35	478,929.67

    小计	4,168,659.90	4,125,263.51

    注5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息收入 	3,781.87	12,426.56

    占地赔款 	--	270,000.00

    合计	3,781.87	282,426.56

    注52、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根据重整计划和承债式收购协议,银行存款转好江贸易公司	176,058.33	--

    注5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1,642,334.00	1,689,222.00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	--	415,385.60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金鹤宾馆 	--	404,867.93

    重庆市安迪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260,000.00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	50,000.00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30,824.00

    重庆正元香料有限公司	2,357,376.05	--

    其他零星往来 	3,000.00	14,179.99

    小计 	4,002,710.05	3,364,479.52

    注5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公司往来款 	--	229,107.69

    晶化石代朝华总公司付其他单位往来款	222,180.00	--

    青岛金颐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	--

    其他零星往来 	--	631,801.43

    小计	472,180.00	860,909.12

    注5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68,707,005.66	-478,052,974.53

    加: 资产减值准备 	16,229,806.83	426,973,732.8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636,866.70	5,768,906.21

    无形资产摊销 	1,811,333.20	2,173,599.8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9,189.40	513,477.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8,322,065.53	346,246.4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财务费用 	74,420,400.66	51,468,364.17

    投资损失(减:收益) 	1,301,968.57	-163,997,325.4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30,113,281.75	-43,776,339.5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332,037.87

    存货的减少 	-2,166,082.23	369,589.0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7,086,231.20	4,519,904.8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2,465,894.81	3,602,017.69

    其他 *	-1,306,847,228.27	187,907,481.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43,397.25	-1,851,281.1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240,775.47	640,817.1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640,817.11	5,129,576.6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加:合并范围变化引起的期初现金的变化金额	190,447.98	4,617,571.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9,593.66	128,812.24

    *其他的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债务重组损失	-992,800,583.93	--

    或有负债	-331,798,650.24	187,907,481.54

    重整资产处置损失	17,752,005.90	--

    小计	-1,306,847,228.27	187,907,481.54

    注56、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一、现金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其中:库存现金	--	127,396.5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33,036.09	505,681.2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7,739.38	7,739.38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0,775.47	640,817.11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备注

    资产负债表现金年末余额	240,775.47	640,817.11	合并范围变化的情况和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而本年未纳入公司的年初余额详见附注七

    减:资产负债表现金年初余额	640,817.11	5,129,576.65	

    资产负债表现金净减少额	-400,041.64	-4,488,759.54	

    加: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而本年未纳入公司的年初余额	190,447.98	4,617,571.78	

    减: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而上年未纳入公司的年初余额	--	--	

    调整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净增加额	-209,593.66	128,812.24	

    注57、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见附注十四(一)。

    九、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1、其他应收款

    (1)按照其他应收款风险分类

    项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第一类	--	--	--	877,503,484.55	95.38	782,628,634.72

    第二类	--	--	--	20,664,631.15	2.25	20,664,631.15

    第三类	1,167,756.56	100.00	--	21,852,348.99	2.37	556,801.40

    合计	1,167,756.56	100.00	--	920,020,464.69	100.00	803,850,067.27

    账面价值	1,167,756.56	116,170,397.42

    第一类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年初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年初借方 	坏账准备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189,314,729.88	189,314,729.88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50,093,231.14	50,093,231.14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69,056,777.46	69,056,777.46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227,724,472.27	227,724,472.27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81,229,345.62	81,229,345.62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165,210,078.35	165,210,078.35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94,874,849.83	

    合计	877,503,484.55	782,628,634.72

    第二类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第三类为其他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2)按其他应收款账龄分类

    账龄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167,756.56	100.00	--	118,824,612.10	12.92	99,358,663.50

    1-2年	--	--	--	59,727,599.88	6.49	57,068,246.86

    2-3年	--	--	--	664,169,952.70	72.19	570,181,776.51

    3年以上	--	--	--	77,298,300.01	8.40	77,241,380.40

    合计	1,167,756.56	100.00	--	920,020,464.69	100.00%	803,850,067.27

    净值	1,167,756.56	116,170,397.42

    其他应收款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918,852,708.13元,下降99.87%,主要原因是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和本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承债式资产收购协议书》,将其他应收款转入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850,025,702.67元[详见附注十四(一)-3]。其他应收款本年末余额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其他应收款本年末余额中大额欠款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1,167,756.56	1年以内	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在重整过程中由管理人代为管理的银行存款和现金

    (4)本年度无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注2、长期投资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	922,624,371.31	--	922,624,371.31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900,200,585.97	--	900,200,585.97	--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	22,423,785.34	--	22,423,785.34	--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 	922,624,371.31	--	922,624,371.31	--

    (1)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 	915,018,982.04	--	915,018,982.04	--

    其中:长期股票投资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43,681,238.47	--	43,681,238.47	--

    对子公司投资	741,337,743.57	--	741,337,743.57	--

    (2)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7,605,389.27	--	7,605,389.27	--

         对合营公司投资 	--	--	-	--

           对联营公司投资 	7,605,389.27	--	7,605,389.27	--

    其他长期投资 	--	--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900,200,585.97	--	900,200,585.97	--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合计	22,423,785.34	--	22,423,785.34	--

    年初账面价值22,423,785.34元比上年末披露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5,701,736.22元减少3,277,950.88元,是本年初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时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恢复损益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683,236,775.69元,恢复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15,429,467.02元,冲销股权投资准备减少长期股权投资4,219,125.09元,同时补计长期投资减值准备697,725,068.50元所致。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情况如下:

    A、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少915,018,982.04元,包括:

    ①	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与合并会计报表相同,详见附注八、注6-(1)-A-①

    ②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与合并会计报表相同,详见附注八、注6-(1)-A-②

    ③对子公司投资减少741,337,743.57元,a、根据重整计划约定,将质押给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的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2亿股股权转出减少长期股权投资120,000,000.00元;b、2007年10月1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4-38号,裁定解除本公司持有的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90%的股权的查封,以第三次拍卖流标价151万元抵偿给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原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减少长期股权投资466,792.20元;C、根据重整计划约定将除a、b外的其他对子公司投资全部转移至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减少长期股权投资620,870,951.37元。

    子公司减少的明细如下:

    长期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51,000,000.00	51,000,000.00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2,635,000.12	52,635,000.12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466,792.20	64,217.33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360,000,000.00	360,000,000.00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	--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8,500,000.00	8,500,000.00

    重庆朝华晶华石有限公司	104,735,951.25	82,714,740.78

    合计 	741,337,743.57	718,913,958.23

    B、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少7,605,389.27元,与合并会计报表相同,详见附注八、注6-(1)-B。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900,200,585.97	--	900,200,585.97	--

    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部转出,对应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也全部结转而减少。

    注3、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本年末账面余额为173,159,671..46元,上年末账面余额为462,606,746.87元,减少289,447,075.41元,主要是:(1)根据法院批准的债务重整计划,本公司按债务本金的10%偿付后,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余额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相应减少其他应付款468,077,243.90元;(2)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8-9号]裁定,以重庆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南门山的土地作价3,373万元抵偿给建行涪陵支行代本公司还借款,以重庆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拍卖代本公司支付涪陵交行的贷款本息31,990,497.67元,相应增加重庆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65,720,497.67元;(3)因债务重整,增加建新集团其他应付款104,000,000.00元和其他应付款-预计偿债款户59,862,905.18元。本年末余额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注4、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2007年发生额	2006年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收益	--	--

    按权益法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	1,346,787.44

    股权转让收益	-20,913,785.34	163,109,798.90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	-459,260.88

    成本法核算单位分回利润	--	--

    合计	-20,913,785.34	163,997,325.46

    本年度股权投资转让收益-20,913,785.34元,包括:

    (1)根据被法院判决将本公司持有的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90%的股权以151万元抵偿给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取得投资收益1,107,425.13元;

    (2)根据重整计划约定将长期投资投资转移至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损失22,021,210.47元。

    十、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1、本公司为外单位和关联方提供担保及质押担保的情况

    根据2007年12月21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2007年12月24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07)渝三中民破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执行的《重整计划草案》,对本公司自身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将特定财产抵偿给该类债权人,同时按照本金的10%一次性现金支付给债权人,作为对该类债权人延迟变现担保财产的补偿;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一律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予以清偿后,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详见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一)。因此,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及质押等已全部解除。

    2、本公司原子公司担保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予以清偿后,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详见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一)。因此,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已无对外投资,不存在子公司。

    (二)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对本公司自身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将特定财产抵偿给该类债权人,同时按照本金的10%一次性现金支付给债权人,作为对该类债权人延迟变现担保财产的补偿;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一律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予以清偿后,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详见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一)。因此,截止2007年12月31日,因贷款、担保、质押等形成的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相应的诉讼自然终止。同时,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重整计划草案》转出所有对外投资,已不存在子公司,因而不存在子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除上述所列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2008 年3 月3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本公司管理人执行完毕后报送的《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后向管理人出具《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函》:根据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对按重整计划已获得清偿的债权人的剩余债权部分,债权人不得向本公司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的规定,本公司在2007年度已对原账面所有未申报和未到期债权按账面债权本金的10%预计了15,333,838.94元的待支付款项,剩余90%的债权按《重整计划草案》全部转入了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

    十一、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控制关系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建新集团通过协议转让及司法裁定等方式合计取得本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10,0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8.72%,这些股份目前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建新集团已对本公司构成实际控制。

    2、本公司子公司

    2007年12月24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一律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以现金予以清偿,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详见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一)。因此,根据上述债务重整计划草案,本公司的子公司股权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已全部转入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年末无投资及子公司。本公司原子公司的概况如下:

    (1)子公司概况

    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潘从文

    长沙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长沙市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孙公司	有限公司	陈守军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	在计算机网络领域从事技术开发、销售软件等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孙公司	有限公司	陈守军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公司	涪陵区	生产销售包装用品	子公司	有限公司	黎为荣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计算机软硬件配件、电子产品、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	子公司	有限公司	赵江平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	项目投资、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李众江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深圳市	宽带网络技术、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产品的销售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李众江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	成都市	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增值业务的研究、开发	孙公司	有限公司	王存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	销售计算机及配件、陶瓷产品、粘胶模具、泡塑制品等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李众江

    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	生产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技术系统集成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子公司	有限公司	张良宾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	数码电子系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子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	重庆市	网络游戏产品的研发、销售	子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重庆涪陵	晶化石研发、生产、销售,新材料、新技术开发与利用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李众江

    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科技信息的"四技"服务等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北京朝华国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2)子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单位名称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余额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6,000万元	--	--	6,000万元

    长沙市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100万元	--	--	100万元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4,000万元	--	--	4,000万元

    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0万元	--	--	100万元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50万元	--	--	50万元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400万元	--	--	20,400万元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00万元	--	--	6,000万元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000万元	--	--	1,000万元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	100万元	--	--	100万元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500万元	--	--	500万元

    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000万元	--	--	1,000万元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40,000万元	--	--	40,000万元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000万元	--	--	4,000万元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	5,000万元	--	--	5,000万元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	--	10,000万元

    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00万元	--	--	800万元

    北京朝华国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万元	--	--	200万元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万元	--	--	100万元

    (3)本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及其变化

    单位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5,100万元	85%	--	--	5,100万元	85%	--	--

    长沙市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51万元	51%	--	--	51万元	51%	--	--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4,000万元	100%	--	--	4,000万元	100%	--	--

    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1万元	51%	--	--	51万元	51%	--	--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45万元	90%	--	--	45万元	90%	--	--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6,000万元	78.43%	--	--	16,000万元	78.43%	--	--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公司	3,300万元	55%	--	--	3,300万元	55%	--	--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000万元	100%	--	--	1,000万元	100%	--	--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	90万元	90%	--	--	90万元	90%	--	--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500万元	100%	--	--	500万元	100%	--	--

    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800万元	80%	--	--	800万元	80%	--	--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36,000万元	90%	--	--	36,000万元	90%	--	--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4,000万元	100%	--	--	4,000万元	100%	--	--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	4,000万元	80%	--	--	4,000万元	80%	--	--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9,800万元	98%	--	--	9,800万元	98%	--	--

    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640万元	80%	--	--	640万元	80%	--	--

    北京朝华国图科技有限公司*	200万元	100%	--	--	200万元	100%	--	--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公司	70万元	70%	--	--	70万元	70%	--	--

    *为本公司与子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相同。

    3、其他关联方: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1大股东,占21.39%股份

    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有8.74%股份

    浙江天声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有6.28%股份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有5.03%股份

    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有1.44%股份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19%的股权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25.9%的股权

    河南省视讯数字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49%的股权

    开封市视讯数字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49%的股权

    湖北广电宽带传输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49%的股权

    唐山广通数字电视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49%的股权

    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所控制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投资的公司、法院裁定本公司朝华实业持有51.57%的股份

    北大正元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28%的股权

    重庆正元香料有限公司	朝华实业和北大正元投资的公司,朝华实业占1%的股权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立信投资的公司

    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西昌锌业和西昌电力投资设立的公司

    四川佳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公司

    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	原大股东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原大股东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	原大股东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成都富港置地有限公司	原大股东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成都双楠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原大股东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成都富港物业管理公司	原大股东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成都双楠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原大股东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四川信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原大股东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重组方,通过协议转让及司法裁定等取得本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10,0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28.72%,这些股份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已对本公司构成实际控制。

    (二)关联方交易

    1、销售与购买

    关联交易企业名称	本年数(不含税)	上年数(不含税)

    	销售	购买	销售	购买

    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	51,280.34	--	--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	-	--	70,912.95

    重庆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122,398.19	--

    涪陵建筑陶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83,541.03	-	875,182.06	--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项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账款: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	1,771,507.38	27.53%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	--	13,453.62	0.21%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143,205.88	2.23%

    应付账款: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	36,532.06	0.29%

    预付账款				

    涪陵顺华包装有限公司	--	--	152,951.95	4.48%

    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155,513.59	4.56%

    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	--	--	3,887.58	0.11%

    其他应收款: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	--	189,608,346.94	22.93%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	--	228,060,069.09	27.59%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	--	165,210,078.35	19.98%

    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	--	--	6,382,471.11	0.77%

    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	--	1,000,000.00	0.12%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	--	69,715,008.48	8.43%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	79,184,293.17	9.58%

    其他应付款: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30,165,166.33	6.44%

    重庆市佛来明哥陶瓷制造有限公司	--	--	382,037.79	0.08%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3,506,512.00	0.75%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6,570,000.00	1.40%

    成都富港置地有限公司	--	--	500,000.00	0.11%

    成都双楠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200,000.00	0.04%

    成都富港物业管理公司	--	--	20,759.00	0.00%

    四川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500,000.00	0.11%

    重庆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金鹤宾馆	--	--	420,182.00	0.09%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4,000,000.00	60.06%	--	--

    *因本公司执行重整计划,本公司重组方建新集团代垫重整费用形成的往来。

    十二、承诺事项:无。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2008年4月22日,本公司第7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和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由于2007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破产重整事宜

    (1)2008年3月24日,本公司管理人出具《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认为:根据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07)渝三中民破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3月24日期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作为管理人监督本公司认真执行重整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内容,截止2008年3月24日,重整计划已基本执行完毕。

    (2)2008年3月3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本公司管理人报送的《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后向管理人出具《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函》,根据本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对按重整计划已获得清偿的债权人的剩余债权部分,债权人不得向本公司主张权利。

    3、资产重组进展事项

    2008年4月1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为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本公司拟就重组的相关事项与建新集团签署《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重组相关事宜之意向性协议书》。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无。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与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以前年度,本公司因关联方占用巨额资金和对外担保而陷入债务危机,主要资产均已抵押给债权人,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催收债务,查封、冻结甚至轮候查封、冻结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资产和银行账户,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主要资产被债权人通过法院拍卖。本公司已基本停止生产经营,除子公司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尚在维持经营之外,其他公司均已处于停业状态,使得本公司丧失对外融资能力,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和承担担保连带责任,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计提了巨额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导致资不抵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破产重整

    因面临债务危机,本公司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07 年11月16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07)渝三中法破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07年12月21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07年12月24日,经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07)渝三中民破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执行。《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经营方案:

    重组方建新集团承诺在本公司重整成功完成后,注入优良资产,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本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满足上市条件,并最终实现恢复上市。

    债权调整方案和清偿:

    (1)对本公司自身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将特定财产抵偿给该类债权人,以保证其在担保物范围内获得全额清偿,同时按照本金的10%一次性现金支付给债权人,作为对该类债权人延迟变现担保财产的补偿;

    (2)职工债权不做调整,按经确认的债权数额全额清偿,即清偿率为100%;

    (3)税款债权不做调整,按经确认的债权数额全额清偿,即清偿率为100%;

    (4)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一律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予以清偿,即所有普通债权本金现金清偿率为10%。普通债权人获得上述清偿后,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

    偿债资金来源:建新集团垫付,将所需垫付的款项直接支付到管理人账户,由管理人监督支付给债权人。建新集团垫付的资金,转为本公司对建新集团相应数额的负债。

    按照重整计划调整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本公司不再承担任何清偿责任。

    重整计划执行结果:

    因本公司重整计划已在重整计划期内执行完毕,2008年3月3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本公司管理人报送的《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后向管理人出具《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函》:根据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对按重整计划已获得清偿的债权人的剩余债权部分,债权人不得向本公司主张权利。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 "根据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的规定,本公司在2007年度已对原账面所有未申报债权按账面债权本金的10%作为预计偿债户,剩余90%的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按《重整计划草案》全部转入了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综上,本公司债务已得到解除,债务危机已化解。

    2、债务清偿情况

    (1)现金清偿

    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由重组方建新集团垫付,管理人对经法院确认的本公司债务按《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清偿,其中2007年12月31日之前实际支付现金99,168,063.05元,2008年1月支付现金44,314,987.4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申报债权类型	法院确认债权本金	应清偿比例	应清偿金额	已清偿金额	清偿时间	备注

    1	劳动债权	2,092,943.89	100%	1,028,120.24	1,028,120.24	2007-12	

    				1,064,823.65	1,064,823.65	2008-1	

    	小计	2,092,943.89	100%	2,092,943.89	2,092,943.89		

    2	税款债权	7,477,082.08	100%	7,477,082.08	7,477,082.08	2008-1-22	

    3	职工保险	8,248.39	100%	8,248.39	8,248.39	2008-1-22	

    4	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						

    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	121,000,000.00	10%	12,100,000.00	12,100,000.00	2007-12-27	

    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枳城支行	85,120,000.00	10%	8,512,000.00	8,512,000.00	2007-12-27	

    ⑶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	100,000,000.00	10%	10,000,000.00	10,000,000.00	2008-1-24	

    	小计	306,120,000.00		30,612,000.00	30,612,000.00		

    5	担保债权						

    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	56,545,000.00	10%	5,654,500.00	5,654,500.00	2008-1-18	

    ⑵	上海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986,000.00	10%	4,898,600.00	4,898,600.00	2007-12-27	

    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	46,280,005.08	10%	4,628,000.51	4,628,000.51	2007-12-27	

    ⑷	重庆涪陵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枳城信用社	3,201,000.00	10%	320,100.00	320,100.00	2007-12-27	

    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	18,630,000.00	10%	1,863,000.00	1,863,000.00	2007-12-28	

    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	8,660,100.00	10%	866,010.00	866,010.00	2007-12-27	

    ⑺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7,802,170.87	10%	780,217.09	780,217.09	2007-12-28	

    ⑻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	20,000,000.00	10%	2,000,000.00	2,000,000.00	2007-12-27	

    ⑼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	30,000,000.00	10%	3,000,000.00	3,000,000.00	2007-12-28	

    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清江支行	30,788,714.58	10%	3,078,871.46	--		①

    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6,241,748.00	10%	624,174.80	624,174.80	2008-1-18	

    ⑿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61,000,000.00	10%	16,100,000.00	16,100,000.00	2007-12-27	

    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	20,000,000.00	10%	2,000,000.00	2,000,000.00	2007-12-27	

    ⒁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	9,866,548.30	10%	986,654.83	986,654.83	2007-12-27	

    ⒂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8,000,000.00	10%	3,800,000.00	3,800,000.00	2007-12-27	

    ⒃	垫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5,500,000.00	10%	550,000.00	286,013.70	2008-1-18	②

    ⒄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	7,300,000.00	10%	730,000.00	730,000.00	2007-12-27	

    	小计	518,801,286.83	10%	51,880,128.69	48,537,270.93		

    6	普通债权						

    ⑴	四川君和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00	10%	25,000.00	25,000.00	2008-1-17	

    ⑵	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8,000,000.00	10%	2,800,000.00	2,800,000.00	2007-12-27	

    ⑶	重庆市涪陵银通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429,000.00	10%	42,900.00	42,900.00	2008-1-24	

    ⑷	重庆市亚布克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44,793,840.00	10%	4,479,384.00	4,479,384.00	2008-1-23	

    ⑸	成都富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4,879.00	10%	2,487.90	2,487.90	2008-1-22	

    ⑹	四川九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10%	50,000.00	50,000.00	2008-1-22	

    ⑺	成都富港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2,118.00	10%	211.80	211.80	2008-1-22	

    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枳城支行	20,440,000.00	10%	2,044,000.00	2,044,000.00	2007-12-27	

    ⑼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316,512.00	10%	331,651.20	331,651.20	2008-1-23	

    ⑽	成都双楠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00	10%	20,000.00	20,000.00	2008-1-22	

    ⑾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70,000.00	10%	657,000.00	657,000.00	2008-1-23	

    ⑿	四川莱特刚结构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216,266.84	10%	321,626.68	321,626.68	2007-12-27	

    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2,000,000.00	10%	200,000.00	200,000.00	2008-1-18	

    ⒁	四川标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98,759.00	10%	29,875.90	29,875.90	2008-1-22	

    ⒂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涪陵城区支行	12,565,301.99	10%	1,256,530.20	1,256,530.20	2007-12-27	

    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	1,134,803.10	10%	113,480.31	113,480.31	2007-12-27	

    ⒄	重庆洪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709,127.42	10%	70,912.74	70,912.74	2008-1-18	

    ⒅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6,140,096.74	10%	614,009.67	614,009.67	2008-1-23	

    ⒆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9,969,789.22	10%	4,996,978.92	4,996,978.92	2008-1-25	③

    ⒇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1,646,102.70	10%	1,164,610.27	1,164,610.27	2008-1-23	

    (21)	重庆市五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38,838.63	10%	23,883.86	23,883.86	2008-1-18	

    (22)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	3,000.00	10%	300.00	300.00	2008-1-22	

    (22)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8,750,985.99	10%	28,875,098.60	28,875,098.60	2007-12-27	

    (23)	重庆大唐称重系统有限公司	100,000.00	10%	10,000.00	10,000.00	2008-1-17	

    (24)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责任公司	16,833,396.81	10%	1,683,339.68	1,683,339.68	2008-1-22	

    (2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73,745.86	10%	117,374.59	117,374.59	2007-12-27	

    (26)	四川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	10%	20,000.00	20,000.00	2007-12-27	

    (27)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847,429.70	10%	84,742.97	84,742.97	2008-1-23	

    (28)	重庆智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33,600.00	10%	3,360.00	3,360.00	2008-1-17	

    (29)	深圳证券交易所	72,500.00	10%	7,250.00	7,250.00	2007-12-25	

    (30)	重庆市江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0,515.88	10%	17,051.59	17,051.59	2008-1-18	

    (31)	成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10%	300.00	300.00	2008-1-17	

    (32)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涪陵支行	62,000,000.00	10%	6,200,000.00	--		①

    (33)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43,318,000.00	10%	4,331,800.00	4,331,800.00	2008-1-30	③

    (34)	杨芳	2,010,000.00	10%	201,000.00	201,000.00	2008-1-18	

    (35)	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724,876.00	10%	72,487.60	72,487.60	2008-1-18	

    (36)	证券时报社重庆记者站	200,000.00	10%	20,000.00	20,000.00	2008-1-17	

    (37)	中国证券报社	360,000.00	10%	36,000.00	36,000.00	2008-1-17	

    (38)	王新军	2,310.00	10%	231.00	231.00	2008-1-18	

    (39)	李众江	9,119.00	10%	911.90	911.90	2008-1-22	

    (40)	张斌	23,118.58	10%	2,311.86	2,311.86	2008-1-22	

    (41)	徐良忠	330.08	10%	33.01	33.01	2008-1-22	

    (42)	王毅	3,689.10	10%	368.91	368.91	2008-1-22	

    (4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	270,000.00	10%	27,000.00	27,000.00	2008-1-18	

    	小计	609,555,051.64		60,955,505.16	54,755,505.16		

    	总计	1,444,054,612.83		153,025,908.21	143,483,050.45		

    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清江支行担保债权本金30,788,714.58元、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涪陵支行借款债权本金62,000,000.00元,已分别于2008年1月2日和1月3日收到法院拍卖款而得到全额偿付,因此,待本公司收到相关资料后按债务重整计划的同类债权标准支付给相应的债权人,本公司按本金的10%暂列其他应付款,本金的90%及利息等债权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

    ②垫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担保债权本金5,500,000.00元,已由法院执行本公司原出售未过户的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006年被法院拍卖)分红款抵偿部分款项,本公司已按抵偿后本金余额的10%偿付了286,013.70元。待本公司收到相关资料后按债务重整计划的同类债权标准支付给相应的债权人,本公司按余款本金的10%暂列其他应付款,本金的90%及利息等债权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

    ③根据重整计划,本公司已按担保债权本金的10%分别代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相关银行8,678,817.09元和6,383,144.82元,而按重整计划本公司应分别支付给上述两公司普通债权本金的10%即4,996,978.92元和4,331,800.00元,本公司依法行使追偿权及抵消权,管理人将应支付给上述两公司的4,996,978.92元和4,331,800.00元直接支付给本公司,相应减少本公司2007年度担保损失9,328,778.92元。

    (2)本公司自身的特定财产清偿

    按照重整计划"对本公司自身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将特定财产抵偿给该类债权人,以保证其在担保物范围内获得全额清偿,同时按照本金的10%一次性现金支付给债权人,作为对该类债权人延迟变现担保财产的补偿"的约定,在管理人代为支付债权本金10%的偿债资金后,本公司已向享有特定财产的债权人提供了相关资料,转移工作正在办理之中。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银行	质押物	移交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枳城支行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出资证明,完备了抵偿手续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2亿股股权	出资证明、工商变更正在办理之中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9900万股股权	出资证明、股东名册记载事项正在变更之中

    (3)未申报债权和未到期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 "根据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的规定,本公司对原账面所有未申报和已申报未到期债权按账面债权本金的10%作为预计偿债户,剩余90%的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按《重整计划草案》全部转入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未申报和未到期债权情况如下:

    项目	是否申报	账面未申报或未到期债权金额	按重整计划应支付10%金额	转入好江公司	备注

    长期借款本金	未申报	2,397,509.44	239,750.94	2,157,758.50	按10%预计偿债金余额转入好江公司

    其他应付款本金	未申报	8,940,880.00	894,088.00	8,046,792.00	

    担保债权本金	未申报	46,000,000.00	4,600,000.00	41,400,000.00 	

    	未到期	96,000,000.00	9,600,000.00	86,400,000.00	已申报未到期债权

    小计	153,338,389.44	15,333,838.94	138,004,550.50	

    3、承债式收购

    2007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承债式资产收购协议书》,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双方签订协议主要内容为:(1)双方确认,本次资产收购的标的为:截止2007年11月16日,归本公司所有的未设定担保权的全部资产;(2)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资产收购的对价为承接本公司债权人在本公司本次重整程序中未获得现金清偿的剩余负债,包括: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3)资产收购过程中,所需费用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担;(4)承债式资产收购完成后,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应积极管理、清收资产,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次承接的负债。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重整计划草案》和《承债式资产收购协议书》规定,将截止2007年11月16日归本公司所有的未设定担保权的全部资产、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全部转移至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目前本公司正协助好江公司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的资产和债务如下: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备注

    货币资金	502,530.88	--	502,530.88	

    其他应收款	850,025,702.67	817,850,067.27	32,175,635.40	

    长期股权投资	117,090,256.07	95,870,128.20	21,220,127.87	

    在建工程	28,574,148.20	28,574,148.20	--	

    固定资产	2,622,398.23	2,548,558.61	73,839.62	为账面原值减累计折旧

    资产小计	998,815,036.05	944,842,902.28	53,972,133.77	

    一般债务	992,800,583.93	--	992,800,583.93	

    担保债务	641,717,156.95	--	641,717,156.95	

    负债小计	1,634,517,740.88	--	1,634,517,740.88	

    4、担保损失和预计负债转回

    以前年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对担保计提了巨额预计负债。2007 年度,基于以下因素,本公司对担保需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已得到解除,实际发生担保损失共计76,851,349.76元。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预计负债345,798,650.24元,其中,基于第(1)项至第(4)项因素,本公司转回预计负债331,798,650.24元,基于第(5)项因素,本公司转回预计负债14,000,000.00元。

    (1)本公司成功实施了破产重整,对已申报的经法院确认的担保债权,本公司按确认担保债权本金518,801,286.83元的10%清偿债务51,880,128.68元后,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本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损失51,880,128.68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的规定,本公司对未申报债权按担保债权本金46,000,000.00元和已申报未到期担保债权本金96,000,000.00元的10%预计了14,200,000.00元的重整待支付款项,剩余90%的债权本金按《重整计划草案》全部转入了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损失14,200,000.00元。

    (3)2007年10月2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阿中执裁字第09号,被执行人西昌锌业有限公司:裁定撤销九寨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九法执字第020号]民事裁定;于2007年4月30日对本公司拥有的位于成都上池正街65号房产以2010万元拍卖成交有效。拍卖款在清偿抵押权人1500万元后,余额510万元优先抵偿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因此,本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损失20,100,000.00元。

    (4)根据重整计划,本公司已按担保债权本金的10%分别代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相关银行8,678,817.09元和6,383,144.82元,而按重整计划本公司应分别支付给上述两公司普通债权本金的10%即4,996,978.92元和4,331,800.00元,本公司依法行使追偿权及抵消权,管理人将应支付给上述两公司的4,996,978.92元和4,331,800.00元直接支付给本公司,相应减少本公司2007年度担保损失9,328,778.92元。

    (5)2003年3月1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签订《短期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重庆长丰通信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在该行2003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1日内签订的所有短期借款合同下各笔贷款本息在3,070万元范围内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担保。重庆长丰通信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实际贷款本金为2,800万元,本公司以前年度计提了1,400万元的预计负债。2005年8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7年6月2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渝五中民执字第46号民事裁定,将拍卖本公司已转让未过户的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6,880,000股股权款6,216万元中的30,491,678.13元清偿该行债权。

    上述预计负债转回对本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具有重大影响。

    5、债务重组收益

    如本附注所述,经2007年12月24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07)渝三中民破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执行的《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一律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予以清偿后,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对于担保债权,本公司因此转回预计负债331,798,650.24元,对于其他债权,本公司实现债务重组收益992,800,583.93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是否申报	申报确认或账面未申报金额	按重整计划应支付本金10%	债务重组收益	备注

    短期借款本金	申报	283,820,105.09	28,382,010.51	255,438,094.58	

    长期借款本金	申报	120,710,000.00	12,071,000.00	108,639,000.00	

    	未申报	2,397,509.44	239,750.94	2,157,758.50	按10%预计偿债金

    	小计	123,107,509.44	12,310,750.94	110,796,758.50	

    应付利息及其他 	申报	158,488,486.96	-	158,488,486.96	

    其他应付款本金 	申报	511,144,946.55	51,114,494.66	460,030,451.89	

    	未申报	8,940,880.00	894,088.00	8,046,792.00	按10%预计偿债金

    	小计	520,085,826.55	52,008,582.66	468,077,243.90	

    合计	1,085,501,928.04 	92,701,344.11 	992,800,583.93 	

    (二)重大资产拍卖情况

    (1)建设银行涪陵分行诉本公司贷款合同纠纷案(详见2006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八、(二)-4)。2007年10月2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8-11号,裁定解除对朝华晶化石公司所有的位于涪陵区李渡示范区红庙、和平、幸福村的36,023.14平方米房产、涪国用(2004)字第02448、02449号393,272.12平方米土地及174台机器设备的抵押和查封,将上述财产以第三次拍卖流标价12,120万元抵偿给申请人建行涪陵分行。建行涪陵分行承诺对上述财产进行整体处置、优先清偿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工程款1040万元并将该款项划至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账户。

    (2)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原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诉本公司10,000万元借款案(详见2006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八、(二)-3),2007年10月1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4-38号,裁定解除本公司持有的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90%的股权的查封,并过户给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

    (3)招商银行涪陵支行600万元贷款合同纠纷案(详见2006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八、(二)-8-(2)),2007年10月25日,买受人重庆焱炼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423万元竞得本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九龙坡区科园一路200号渝高广场C座17层1、2、3、4、5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178.11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64.80平方米,房权证100字第234924号),买受人汪勤以392万元竞得本公司所有的位于科园三街139号附6号房屋(建筑面积为776.63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219.20平方米,房权证100字第234670号)。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07)渝三中民执字第1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上述房屋的房产所有权及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查封,上述房屋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分别归买受人重庆焱炼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和汪勤所享有。

    (4)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与本公司代理合同纠纷案(详见2006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八、(二)-29),2007年8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06)渝五中民执字第98-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了本公司所有的渝A27666奥迪车、渝AA7190帕萨特车、渝A69663尼桑风度车、渝A57949捷达车,并将四辆车以37万元拍卖成交,抵偿本案相应的债务。

    (5)2007年5月11日,九寨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九法执字第020号,2007年4月30日对本公司拥有的位于成都上池正街65号房产进行拍卖,邛崃市长信贸易有限公司等对此次拍卖提异议,经调查,拍卖公司在公告期内拒绝邛崃市长信贸易有限公司等参与竞买,裁定此次拍卖无效。

    2007年10月1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4-37号,裁定解除对本公司拥有的位于成都上池正街65号房产的抵押和查封,并过户给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9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阿中执裁字第09号,被执行人西昌锌业有限公司:裁定撤销九寨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九法执字第020号]民事裁定;于2007年4月30日对本公司拥有的位于成都上池正街65号房产进行了拍卖,四川省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2010万元成交,确认此次拍卖有效。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

    由于本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于2007年5月23日被暂停上市。根据2007年12月21日债权人会议通过和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2月24日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本公司实施了破产重整。本公司管理人出具《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截止2008年3月24日重整计划已基本执行完毕。2008年3月3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本公司管理人执行完毕后报送的《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后出具《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函》,对按重整计划已获得清偿的债权人的剩余债权部分,债权人不得向本公司主张权利。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公司在2007年度已对原账面所有未申报债权按账面债权本金的10%作为预计偿债户,剩余90%的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按重整计划全部转入了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相关债务已全部解除。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08,532.03元,负债总额174,689,385.84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3,280,853.81元,累计未弥补亏损为人民币1,110,198,560.44元。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仍处于停顿状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重整计划,重组方建新集团承诺在本公司重整成功完成后注入优良资产,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本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满足上市条件,并最终实现恢复上市。本公司已与建新集团签订《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重组相关事宜之意向性协议书》,为重组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目前本公司正加紧协调相关各方办理环保、矿产资源贮量等核查手续,聘请中介机构就重大重组所涉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矿权评审及备案等工作,制定重组的具体方案。预计实施结果能够有效地解决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问题。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依据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2007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合理的。

    十五、补充资料

    (一)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9,107,246.82	--	--	3.0703	3.07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4,454,508.16	--	--	-0.3287	-0.3287

    由于本公司2007年末净资产为负数,故未计算净资产收益率。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的扣除项目和金额如下:

    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	所得税	扣税后归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扣税后归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13,205.25	46,980.79	--	266,224.46

    (2)债务重组损益 	992,800,583.93	131,751,911.36	--	861,048,672.57

    (3)企业重整费用,如安置职工支出、重整费用等 	-11,390,503.33	-1,708,575.50	--	-9,681,927.83

    (4)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转回 	331,798,650.24	--	--	331,798,650.24

    (5)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53,100.64	22,965.10	--	130,135.54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	--	--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1,313,675,036.73	130,113,281.75	--	1,183,561,754.98

    (三)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有关数据调节过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10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规定,要求列示2007年度比较利润表调整过程及2006年度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1、比较利润表调整过程

    2006年度利润表调整项目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原因

    营业收入	22,351,231.29	22,520,569.81	其他业务收入列入

    营业成本	16,041,160.79	16,041,160.79	其他业务支出列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3,380.28	241,734.09	其他业务支出中的税金列入

    其他业务利润	160,984.71	--	分列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4,013,852.41	4,013,852.41	 

    管理费用	311,281,880.58	21,463,138.30	坏账准备及存货减值准备列入资产减值损失

    财务费用	51,541,480.34	51,541,480.34	 

    资产减值损失	--	426,973,732.86	坏账准备及其他资产减值

    投资收益	86,154,567.77	163,997,325.46	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

    营业外收入	244,194.52	244,194.52	 

    营业外支出	260,378,686.25	188,316,305.10	减值转入资产减值损失

    所得税费用	--	-43,776,339.5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534,579,462.36	-478,052,974.53	 

    少数股东损益	-1,131,260.45	-1,131,260.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3,448,201.91	-476,921,714.08	 

    2、2006年度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项目	金额	原因说明

    2006年度净利润(原会计准则)	-533,448,201.91	 

    加:追溯调整项目影响合计数	56,526,487.83	 

    其中: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89,818,742.2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77,842,757.69	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

         资产减值损失	-426,973,732.86	 

         营业外支出	72,062,381.15	 

    所得税	43,776,339.5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其他	 	 

    减:追溯调整项目影响少数股东损益	 	 

    200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新会计准则)	-476,921,714.08	 

    假定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备考信息	 	 

    一、加:其他项目影响合计数	 	 

    其中:开发费用	 	 

    债务重组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投资收益	 	 

        其他	 	 

    二、加:追溯调整项目影响少数股东损益	--	 

    三、加:原年度财务报表列示的少数股东损益	-1,131,260.45	 

    2006年度模拟净利润	-478,052,974.53	 

    3、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对比披露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07年报披露数	2006年报原披露数	差异

     	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原会计准则) 	-1,369,223,431.50	-1,369,223,431.50	--

    1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	--	--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	--	--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	--	--

    2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3 	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	--	--

    4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	--	--

    5 	股份支付 	--	--	--

    6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	--	--

    7 	企业合并 	--	--	--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	--	--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	--

    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10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	--	--

    11 	衍生金融工具 	--	--	--

    12 	所得税*	130,113,281.75	--	130,113,281.75

    13 	少数股东权益 	453,412.47	453,412.47	--

    14 	其他**	-3,081,950.88		-3,081,950.88

    	 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1,241,738,688.16	-1,368,770,019.03	127,031,330.8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按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无法预计未来实现的收益,故在2006年度报告中未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

    **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附注五、1-(1)。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0,775.47		640,817.11	498,161.5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5,893,399.40	

    预付款项			3,411,705.1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1,167,756.56		22,090,010.57	116,170,397.4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6,984,974.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408,532.03		49,020,907.10	116,668,558.9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02,574.87	22,423,785.3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5,701,425.21	28,665,859.27

    在建工程			237,116.9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3,106,786.5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9,189.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0,113,281.75	130,113,281.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9,580,374.66	181,202,926.36

    资产总计	1,408,532.03		328,601,281.76	297,871,485.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19,862,322.35	319,754,803.1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2,558,859.26	

    预收款项			7,426,182.3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529,714.38		5,473,072.44	1,549,302.40

    应交税费			3,940,519.42	3,432,678.20

    应付利息			98,075,799.09	98,075,799.09

    其他应付款	173,159,671.46		468,183,667.74	462,627,455.8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1,837,509.44	231,837,509.44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4,689,385.84		1,147,357,932.05	1,117,277,548.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422,650,000.00	422,65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2,037.87	332,037.8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2,982,037.87	422,982,037.87

    负债合计	174,689,385.84		1,570,339,969.92	1,540,259,585.9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资本公积	548,412,659.36		548,608,659.36	548,412,659.36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40,294,048.27		40,294,048.27	40,294,048.2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110,198,560.44		-2,179,305,807.26	-2,179,305,807.2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3,280,853.81		-1,242,192,100.63	-1,242,388,100.63

    少数股东权益			453,412.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3,280,853.81		-1,241,738,688.16	-1,242,388,100.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08,532.03		328,601,281.76	297,871,485.34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14,720,424.54	186,122.88	22,520,569.81	151,887.24

    其中:营业收入	14,720,424.54	186,122.88	22,520,569.81	151,887.2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40,965,677.19	101,682,288.05	520,275,098.79	496,593,885.54

    其中:营业成本	11,272,249.17		16,041,160.7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8,737.43	10,236.76	241,734.09	8,353.81

    销售费用	3,185,841.62		4,013,852.41	

    管理费用	38,835,921.15	30,350,399.32	21,463,138.30	14,749,444.25

    财务费用	71,323,120.99	71,321,651.97	51,541,480.34	51,478,794.52

    资产减值损失	16,229,806.83		426,973,732.86	430,357,292.9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01,968.57	-20,913,785.34	163,997,325.46	163,997,325.4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7,547,221.22	-122,409,950.51	-333,757,203.52	-332,444,672.84

    加:营业外收入	1,053,076,215.58	1,048,326,578.07	244,194.52	347.16

    减:营业外支出	-273,291,293.05	-273,303,901.01	188,316,305.10	188,253,727.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648,025.82	4,635,417.86	346,246.43	346,246.4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98,820,287.41	1,199,220,528.57	-521,829,314.10	-520,698,053.65

    减:所得税费用	130,113,281.75	130,113,281.75	-43,776,339.57	-43,776,339.5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68,707,005.66	1,069,107,246.82	-478,052,974.53	-476,921,714.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9,107,246.82	1,069,107,246.82	-476,921,714.08	-476,921,714.08

    少数股东损益	-400,241.16		-1,131,260.4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3.0703	3.0703	-1.3696	-1.3696

    (二)稀释每股收益	3.0703	3.0703	-1.3696	-1.3696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089,550.46	96,161.28	24,606,982.22	151,887.2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		58,493.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119,550.46	96,161.28	24,665,475.49	151,887.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701,155.63		13,965,334.1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677,261.43	786,646.36	5,822,427.80	1,960,464.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15,870.75	1,300.00	2,603,731.14	1,2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68,659.90	1,045,889.52	4,125,263.51	1,032,713.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662,947.71	1,833,835.88	26,516,756.61	2,994,378.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43,397.25	-1,737,674.60	-1,851,281.12	-2,842,491.2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4,500.00	24,5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81.87	1,722.84	282,426.56	1,996.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281.87	26,222.84	282,426.56	1,996.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8,950.00	12,210.00	805,903.60	12,303.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6,058.33	176,058.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5,008.33	188,268.33	805,903.60	12,303.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726.46	-162,045.49	-523,477.04	-10,307.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2,710.05	1,642,334.00	3,364,479.52	3,364,479.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2,710.05	1,642,334.00	3,364,479.52	3,364,479.5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2,180.00		860,909.12	434,043.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2,180.00		860,909.12	434,043.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30,530.05	1,642,334.00	2,503,570.40	2,930,435.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9,593.66	-257,386.09	128,812.24	77,637.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0,817.11	498,161.56	5,129,576.65	420,524.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1,223.45	240,775.47	5,258,388.89	498,161.56

    

    9.2.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348,210,999.00	548,608,659.36		40,294,048.27		-2,179,305,807.26		453,412.47	-1,241,738,688.16	348,210,999.00	560,610,506.85		40,294,048.27		-1,776,912,061.31		3,648,352.50	-824,148,154.69

    加:会计政策变更															74,527,968.13			74,527,968.13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348,210,999.00	548,608,659.36		40,294,048.27		-2,179,305,807.26		453,412.47	-1,241,738,688.16	348,210,999.00	560,610,506.85		40,294,048.27		-1,702,384,093.18		3,648,352.50	-749,620,186.5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96,000.00				1,069,107,246.82		-453,412.47	1,068,457,834.35		-12,001,847.49				-476,921,714.08		-3,194,940.03	-492,118,501.60

    (一)净利润						1,069,107,246.82			1,069,107,246.82						-476,921,714.08		-1,131,260.45	-478,052,974.53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96,000.00						-453,412.47	-649,412.47		-12,001,847.49						-2,063,679.58	-14,065,527.07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196,000.00						-453,412.47	-649,412.47		-12,001,847.49						-2,063,679.58	-14,065,527.07

    上述(一)和(二)小计		-196,000.00				1,069,107,246.82		-453,412.47	1,068,457,834.35		-12,001,847.49				-476,921,714.08		-3,194,940.03	-492,118,501.6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8,210,999.00	548,412,659.36		40,294,048.27		-1,110,198,560.44			-173,280,853.81	348,210,999.00	548,608,659.36		40,294,048.27		-2,179,305,807.26		453,412.47	-1,241,738,688.16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33号令、财会[2006]3号文和财会[2006]18号文规定,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本公司第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通过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10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和财政部[财会(2007)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等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在相关会计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其他项目适用未来适用法,并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1)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应当按照子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子公司投资的核算方法按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后均发生大幅度亏损,并且从2006年起,除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各子公司均处于停顿状态,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鉴于上述原因,在按成本法追溯调整的同时,对各子公司计提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借方股权投资差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及2006年度比较会计报表时,对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进行了追溯调整。 (2)本年度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产生了较大的重整收益和预计负债转回,本公司根据《会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对本公司比较资产负债日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弥补亏损,在扣除预计负债转回后的本年度利润总额范围内,按15%的适用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超出此限额后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弥补亏损,考虑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五条的规定,需要对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作出判断,而在本公司目前的情形下,是否有足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这些亏损,不确定性很大。因此,本公司未对此部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弥补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上述调整对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的影响为:(1)合并报表:调整减少2006年期初和2007年初资本公积4,023,125.09元;调整增加2007 年期初留存收益131,054,455.96元,其中:调整增加2006年度当期净利润55,395,227.38元。(2)母公司:调整减少2006年期初和2007年初资本公积4,219,125.09元;调整增加2007 年期初留存收益131,054,455.96元,其中:调整增加2006 年度当期净利润56,526,487.83元。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07年12月24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一律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以现金予以清偿,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本公司现有的资产(除已设定担保权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承债式收购。因此,根据上述债务重整计划草案,上述各公司的股权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已全部转给重庆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年度只合并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史建华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