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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城矿业: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公告2019-01-24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19-005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8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20)。

    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

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城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2019年1月4日,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公司就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373,0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1.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

币11.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31,800,733.3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公司回购

股份既定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