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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城矿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11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0-002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 月 10 日 0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9 号楼 3 层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建元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844,411,0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24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42,733,1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09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677,8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47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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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邹

盛武先生及单震宇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0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4,356,91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36%;反对 54,1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64%;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57,164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612%;反对

54,1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7388%;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同意修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后的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单震宇

    3.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

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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