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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7-15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7-062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 宝新 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 宝新 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15: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厅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会议召开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7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17年7月18日~7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
下午15:00至2017年7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上的第2017-055号《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2017-056号《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
     1.00                                                          √
                        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所在证券营业部开具的
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一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沣、罗丽萍
       电   话:(0753) 2511298
       传   真:(0753) 2511398
       邮   箱:bxnygd@sina.com
    5、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690
          投票简称:宝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对本
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
投票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
     1.00                                                             √
                           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