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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9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 宝新 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 宝新 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5 月 3 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6:30 在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属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田轩先生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薪酬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补选 Jonathan Jun Yan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部分董事提议,
拟补选 Jonathan Jun Yan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属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属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组成
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Jonathan Jun Yan(独董)
    委员:刘大成(独董)、温惠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屈文洲(独董)
    委员:Jonathan Jun Yan(独董)、邹孟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配套文件,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至
2016 年 6 月 6 日锁定期满;存续期为 24 个月,至 2017 年 6 月 6 日存续期满。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员工
持股计划先后延期 12 个月,至 2019 年 6 月 6 日存续期满。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实施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锁定
期为 12 个月,至 2017 年 6 月 2 日锁定期满;存续期为 24 个月,至 2018 年 6
月 2 日存续期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员工持股计划延
期 12 个月,至 2019 年 6 月 2 日存续期满。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实施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锁定
期为 12 个月,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锁定期满;存续期为 24 个月,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存续期满。
    根据公司《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
授权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持有人意愿、公司实际情况等各种因素,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经审慎考虑和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延长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12 个月,在其存续期届满前择机出售第一期、第二期、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并在出售后进行现金清算,余额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
分配,同时终止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延长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损害持有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宁远喜先生、刘沣先
生、温惠女士、叶耀荣先生、丁珍珍女士、邹孟红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对该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三)《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
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配套文件。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分十期实施,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设立和实施
后续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分别
于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予以实施。
    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活动已经结束,公司现拟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并
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附
后)。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关联董事宁远喜先生、刘沣先
生、温惠女士、叶耀荣先生、丁珍珍女士、邹孟红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对该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




       附:简历
       Jonathan Jun Yan,男,1963 年出生,澳大利亚国籍。管理学硕士。曾任悉
尼科技大学商学院中文国际MBA教育中心主任、英世企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
经理、意国时尚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起任清华大学五道
口金融学院全球金融发展教育中心主任。兼任海思科(002653)独立董事、数知
科技(300038)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Jonathan Jun Ya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