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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太: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7-08-3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海南亚太
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但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占用公司资金 8340.11
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对
外担保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方文彬、马建兵、方文彬代张金辉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