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亚太: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17-11-21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7-079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14 年 12 月由于子公司天津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绿源”)破产终结,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按照 2010 年度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亚太工贸”)为公司承担天津绿源银行借款担保责任作出的

“如果最终还款额度超过 2000 万元,超额部分亚太工贸以现金或资

产形式代为承担”承诺计提的其他应收款,经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认定兰州亚太工

贸集团有限公司占用资金 2844.11 万元。

    由于上述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间接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实行 “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

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4 日起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亚太

实业”变更为“ST 亚太”,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更为 5%,

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91。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资金占用偿还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利安达专字[2017]第2247

号),公司已完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

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13.3.8

条的规定,公司认为公司前期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年修订)》13.3.1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并已及

时对外公告,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

风险警示。

    根据我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我公司已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

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
关事项的清欠情况

    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兰州新区办公

用房代偿其非经营性间接占用资金,并与公司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以

资产偿还债务的协议》,同意控股股东以其所拥有的兰州新区总面积

为4262.26 ㎡办公用房(以下简称“抵债房产”)向本公司抵偿债务,

以抵债房产的评估价值2859.98万元的价格作为抵债金额,其中抵顶

所欠本公司债务2844.11万元后的余额作为本公司的负债管理。2017

年8月14日,抵债房产产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房屋产权已过户
至公司名下。公司已进行了相关的账务处理。2017年8月15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完成抵债房产产权过户的公告。

    (二)2016 年度新增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过程及抵偿情况

    (1)新增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款项和新增其他应收实际控制
人款项所涉及的具体事项的形成过程

    ①新增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款项 3896 万元

    2009 年 6 月,永登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将兰州同创嘉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支付的拆迁款 3896 万

元退回,同创嘉业随后将该款项支付给控股股东亚太工贸,同创嘉业

未进行账务处理。

    此事项公司已作为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新增控股股

东非经营性占用 3896 万元。

    ②新增其他应收款-实际控制人 1600 万元事项

    2009 年 1 月,同创嘉业以往来款形式支付实际控制人 1600 万元,

同创嘉业挂账其他应收款。2009 年 6 月,同创嘉业将永登县土地储
备经营中心退回的拆迁款误确认为实际控制人还款,冲减了对实际控

制人其他应收款。

    此事项公司已作为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新增其他应
收款-实际控制人款项 1600 万元。

    从上述形成过程看,同创嘉业与实际控制人未涉及明显的交易行

为,故公司将其他应收款-实际控制人 1600 万元确认为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更正后,从《上市公司 2016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非经营性往来更正调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现大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一栏中,并出具了《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

达专字[2017]第 2196 号)。

    ③2016 年度报告关于上述会计差错调整的具体过程:
    1)2009 年 6 月,永登县土地储备中心退回拆迁款 38,959,900.00

元时,同创嘉业未冲减存货-开发成本,而是按照收到关联方资金进

行处理,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8,959,900.00

      贷:其他应收款-西部置业          3,978,836.67

          其他应收款-实际控制人       16,000,000.00

          其他应收款-亚太房地产       16,000,000.00

          其他应付款—亚太房地产       2,981,063.33

    本次会计差错调整时,原路冲回对关联方的往来,同时冲减存货

—开发成本,具体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西部置业          3,978,836.67

        其他应收款-实际控制人      16,000,000.00

        其他应收款-亚太房地产      16,000,000.00

        其他应付款—亚太房地产       2,981,063.33
      贷:存货—开发成本           38,959,900.00

    2)2009 年 6 月,永登县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退回同创嘉业拆迁

款 38,960,000.00 元后,同创嘉业将该款项支付给亚太工贸,该两笔
款项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会计差错调整时冲减存货—开发成本

38,960,000.00 元,增加其他应收款-亚太工贸 38,960,000.00 元。

    3)根据同创嘉业与兰州西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置

业”)、亚太工贸签订的《委托拆迁协议》以及亚太工贸委托兰州亚太

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的支付令,并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专审字【2017】第 1-00584
号专项审计报告予以确认,将 2008 年—2012 年西部置业、亚太房地
产累计代垫同创嘉业拆迁款等费用 78,268,688.00 元作为会计差错

调整,增加了存货—开发成本 78,268,688.00 元,分别增加西部置业、

亚太房地产的其他应付款项。

    ④公司年审会计师由于时间原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对西部置业、亚太房地产 2008—2012 年度为同创嘉业“亚太玫

瑰园”项目代垫费用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保留。

    ⑤2017 年 6 月,公司聘请年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过程中该所履行了查证

原始凭证、走访当事人、实地勘察拆迁场地以及当时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和资金余额及发生额合理性的分析等程序,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出具了《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亚太玫瑰园项目”前期

垫付资金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关联方共为同创嘉业“亚太

玫瑰园项目”垫付拆迁费等前期资金 78,261,408.00 元,该数额与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

[2017]第 1-00584 号)中确认的 78,268,688.00 元相差 7,280.00 元,

差额较小,两所出具的报告可以互相验证该垫付资金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

    (2)新增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款项和新增其他应收实际控制

人款项所涉及的具体事项的抵偿情况

    ①公司通过亚太房地产、西部置业为同创嘉业“亚太玫瑰园”项

目前期垫付资金来解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6 年年报保留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最终确认项

目垫付资金 78,261,408.00 元,其中西部置业垫付 16,910,750.00 元,

亚太房地产垫付 61,350,658.00 元。2017 年 6 月 25 日,同创嘉业、
西部置业、亚太房地产、亚太工贸、朱全祖五方签订了抵债协议:经

过对账确认,截止 2017 年 6 月 25 日,同创嘉业应收亚太工贸

38,960,000.00 元 、 应 收 朱 全 祖 16,000,000.00 元 , 合 计 应 收

54,960,000.00 元;同创嘉业应付西部置业 12,931,913.33 元,应付

亚太房地产 42,369,594.67 元,应付款总额 55,301,508.00 元,根据

五方协商一致,上述应收应付债务互相抵顶,抵顶后同创嘉业应付亚

太房地产开发 341,508.00 元。

    ②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清欠新增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议案》,并经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专项核查,公司已经按照抵债协议完成了相关的账务处理。控

股股东亚太工贸及实际控制人朱全祖已经归还了所占用公司资金。
    ③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过审慎、必要的调查,查阅了各

关联方的财务资料和相关抵账协议等相关文件,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

相关的询问和详尽的讨论后,原则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妥善解决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的问题。”

    ④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五方签订的《抵账协议
书》发表了专业意见,认为:《抵账协议书》是同创嘉业与西部置业、

亚太房地产、亚太工贸、朱全祖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

性规定,合法有效。
    (三)其他补偿承诺事项是否可能造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情况说明

    (1)补偿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

      201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

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折现不足部分和内蒙古通辽市土地无形资产折

现不足部分足额补偿承诺的议案》。

    亚太工贸 2010 年 4 月 20 日对公司承诺:“你公司对北京蓝

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经计提减值准备 7000

万元并追溯调整后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帐面价值为 3000 万元。鉴于

该公司在原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时期正常经营

已停止多日,无法向你公司提供正确及时的财务数据,你公司正在通

过有关手段向相关人员追查,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预计可收回 3000

万元。经我公司董事会商议决定:积极协助你公司向有关责任人追讨

属于你公司的相关资产;如日后确实无法追回时,协助你公司处置该
项投资,并保证对你公司追偿、变现处理后达不 3000 万元的差额部

分,由我公司以现金或资产的形式,全额补偿给你公司。”同时,兰

州亚太还承诺:“你公司持有内蒙古通辽市无形资产(通辽市珠日河

牧场乌尼格歹分场,面积:9,288,975.50 平方米),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余额为 12,780,401.68 元。在原海南联合

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时期已无法提供任何经济利益流入,

你公司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认为未来如果需要处置上述资产预计可

收回的金额可覆盖上述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我公司作为你公司主要

股东,经公司董事会商议决定:积极协助你公司处置该项资产;如在

变现处理后,达不到 12,780,401.68 元的差额部分,由我公司以现

金或资产的形式,全额补偿给你公司。”

    (2)补偿承诺事项是否存在现时补偿义务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相关事项的补偿承诺事项是否存在
应付补偿的现时义务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了补偿承诺不存在应予补

偿的现时义务的专项核查报告。

     (3)关于控股股东相关补偿承诺事项的完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对

其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所做出的承诺履行期限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

为:“2010 年 4 月 20 日亚太工贸所做出的相关事项的承诺不符合监

管要求,但因存在法律法规上的障碍,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亚

太工贸将履行承诺的期限加以明确,现决定将上述两项承诺履约截止

时间变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若亚太工贸无法或预计无法在履约

日 期 到 期 前 完 成 前 述 承 诺 的 履 行 , 将 分 别 以 现 金 3000 万 元 、

12,780,401.68 元或等价资产替代前述承诺补偿给海南亚太实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或等价资产的补偿工作应当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控

股股东承诺履行期限已进行完善。
     (四)专业机构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①关于亚太工贸占用公司资金 2844.11 万元,亚太工贸以其拥

有的兰州新区办公用房代偿其非经营性间接占用资金的审核情况,我

们查阅了代偿债务协议书及代偿房产的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抵债房

产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评估,并出

具了北方亚事评报字[2016]第 01-770 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16 年 11 月 30 日,偿债资产评估值为 2,859.98 万元。目

前抵债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已经取得了兰州新区

不动产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甘(2017)兰州新区不动产

权第 0005106 号),权利人变更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②关于亚太工贸集团占用公司资金 3896 万元及朱全祖占用公司

资金 1600 万元,我们检查了抵债协议书及相关资料,经核查公司已

经按照抵债协议完成了相关的账务处理。

    综上我们认为控股股东亚太工贸及实际控制人朱全祖已经归还

了所占用公司资金。

    (2)律师发表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控股

股东用自有物业抵债债务,合法有效。公司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第三人签订的《抵账协议书》生效后,公司子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债务已经抵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完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

占用资金的清欠工作,妥善处理好了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公司
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治理结构,有效防范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规事件的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整体营运正常,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 ST 的

情形已消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2017 年 11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会议审

议批准,同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本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