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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亚太: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17-11-28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亚太       公告编号:2017-082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公司 2016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

1,346,282.4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946,135.43 元,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14 年 12 月由于子公司天津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绿源”)破产终结,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按照 2010 年度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亚太工贸”)为公司承担天津绿源银行借款担保责任作出的

“如果最终还款额度超过 2000 万元,超额部分亚太工贸以现金或资

产形式代为承担”承诺计提的其他应收款,经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认定兰州亚太工

贸集团有限公司占用资金 2844.11 万元。

    由于上述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间接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实行 “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
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4 日起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亚太

实业”变更为“ST 亚太”,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更为 5%,

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91。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资金占用偿还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利安达专字[2017]第2247

号),公司已完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

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13.3.8

条的规定,公司认为公司前期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年修订)》13.3.1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已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3.1 条有

关对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7年11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的申请。

    三、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核准,自 2017 年 11 月 29 日起,撤销本
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停牌一

天,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开市起恢复正常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

亚太”变更为“亚太实业”,证券代码仍为“000691”,公司股票交易
日涨跌幅度限制由“5%”恢复为“10%”。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