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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实业:关于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的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7-085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一中院”)

《传票》。案号(2009)一中民字第 77 号;案由:变更申请执行人(听

证会);开庭时间:2018 年 1 月 8 日上午 9:30。

    本次案由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信支行与天津市绿源

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已注销)、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中敖畜牧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天津一中院(2008)一中民二初字第 93 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详见公司于 2008 年 7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申

请人天津华恒新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天津一中院申请将上述借款

合同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主体变更为天津华恒新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将积极依法依规处理上述事项,并按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

后续进展。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