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6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7-3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4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久旭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35)”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7年
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
元(不含差旅费),聘任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的召开将另行安排。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
公司2017年度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25万
元(不含差旅费),聘任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的召开将另行安排。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追加售热交易结算金额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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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李久
旭、徐朋业、赵诚、刘诚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追加关联交易结算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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