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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天热电:关于城投集团申请延期回复豁免要约收购反馈意见的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8-3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城投集团
               申请延期回复豁免要约收购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就沈阳市国资委同意将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即本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
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本文简称:公用集团)整体划转到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简称:城投集团)事项,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国有股权
划转的提示性公告》;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国有股权划转将申请
豁免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和《收购报告书摘要》(城投集团编制)。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城投集团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向中国证监
会提交了《关于申请豁免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义务的申请材料》。2018 年 6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第 180654 号《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城投集团于 30 个工作日内就以下问题进行回复:

    1、补充披露城投集团取得公用集团控制权时,是否已就其通过公用集团控制上市公司
35.10%股份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2、结合办理股权划转和工商登记的时间,补充披露城投集团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
提交时间是否符合《证券法》第九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等相关规
定。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结合划转至城投集团各企业的主要业务情况,补充披露城投集团与上市公司是否存
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18 年 7 月 11 日,城投集团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延期回复反

馈意见的申请》。因反馈意见涉及的问题需进一步核查,相关资料还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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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无法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工作。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经

与中介机构沟通,城投集团申请延期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前对反馈意见予以回复。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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