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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天热电:关联交易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8-5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新增煤炭采购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概述

    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煤炭采购关联
交易的议案》,鉴于近年供热用煤炭供应紧张的形势,为确保煤炭供应渠道、切实保障采
暖期煤炭供应,保证供热安全稳定运行,2018-2019年采暖期,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
决定继续在自行采购煤炭(不含煤粉)的基础上,拟向关联方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煤炭公司”)进行部分煤炭采购,作为备用煤炭来源渠道,计划采购煤
炭约20万吨,交易金额约1.45亿元(按目前煤炭市场价格)。目前已进入采暖期,根据当
前供热用煤市场供应偏于紧张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向煤炭公司煤炭采购数量,计划新
增采购15万吨,交易金额约1.1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名称: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住所:新民市兴隆镇五十家子村;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陈继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主营业务:煤炭批发、
煤炭筛选、煤炭仓储服务、煤粉加工技术咨询、普通货物运输及装卸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成立时间:2011年7月21日;股东: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沈阳市国资委。

    2、关联关系说明

    煤炭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沈阳城市公有集团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煤炭公司和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煤炭公司资产总额为147,497.35万元,净资产为12,797.54万
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65,378.73万元,净利润为525.7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
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煤炭公司资产总额为161,464.78万元,净资产为16,143.77万元;
2018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8,531.68万元,净利润为3,346.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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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说明

    煤炭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等级及客户满意度良好,内部管理较为完善,煤炭购销渠
道、混煤、煤粉设备及技术均能满足双方合作要求,具备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品种         热值(千卡/千克)                数量                      基准价格(元/吨)
         混煤            5000 以上                 15 万吨                       不高于 725

    注:(1)上述价格包括出厂价格、一次运输费用、仓储服务费用。(2)上述定价基
于目前市场第三方报价,由于煤炭价格波动较大,实际采购价格将参照同期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

     公司该项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约1.10亿元(按目前市场价格估算)。

     2、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协议,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期分批向煤
炭公司采购所需指定煤型煤种的混煤,届时分别签署相关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保证采暖期煤炭供给的安全。

    2、必要性: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煤炭市场实施了关停并转等一系列治理措施,煤炭
价格逐步回升,尤其供热煤炭市场出现了供应紧张的局面,公司虽已进行了自行采购煤炭
的安排,恐难完全保证煤炭的供给需求。本次向关联方新增采购煤炭,是根据煤炭供应市
场紧张的实际情况,为切实保障公司冬季供暖运行煤炭供给和确保居民温暖过冬而采取的
的必要措施。

     3、影响:本次备选采购可有效保证公司冬季供暖煤炭供给安全。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 初 至 披 露 日 与 煤 炭 公 司 累 计 发 生 的 各 类 关 联 交 易 的 总 金 额 为 38530 万 元 ( 含
2018-2019年采暖期的煤炭、煤粉采购、场地租赁服务,含本次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36)。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专业煤炭经销公司新增采购部分煤炭,是基于自行
采购所面临当前煤炭供应紧张的现状,为保证冬季供暖煤炭供给的安全而展开的。本次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关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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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其他

    1、就上述交易,本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煤炭采购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李久旭、
徐朋业、赵诚、刘诚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按照
规定关联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2、为提高办理效率,保证煤炭供给平稳运行,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本次采购限定条件内,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决定本次交易的实施,
包括与关联方商洽与煤炭交易相关的必要事宜、签订相关合同等。

    二、关于脱硝工程实施的关联交易

   (一)概述

    为保证公司所属的泉源一、泉源二、文艺等热源厂环保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
要求,公司决定对上述热源进行PNCR脱硝工程项目施工。在对外招标流标的情况下,为保
证工程进度公司决定选择关联方沈阳蓝天公用节能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
天公用”)作为本次工程承包方负责施工,工程费用为418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名称:沈阳蓝天公用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地:沈阳市浑南新区金仓路28-2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赵诚。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粉
塔、灰塔、布袋除尘器、电气配电柜、电气变频柜、脱硫系统生产;环保工程施工;煤粉
塔、灰塔、布袋除尘器、电气配电柜、电气变频柜、脱硫系统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成立时间:2013年6月13日。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
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实际控制人:沈阳市国资委。

   2、关联关系说明

    蓝天公用为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和本公司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蓝天公用资产总额为9,877.82万元,净资产为3,259.14万元;
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907.47万元,净利润为-362.0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蓝天公用资产总额为9,278.09万元,净资产为2,808.05万元;
2018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451.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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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说明

    蓝天公用具有环保资质认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具备公司所属热源环保工
程施工能力,且从公司以往的工程施工合作看,双方沟通顺畅、合作顺利,其施工工期和
质量有可靠保证。

   (三)关联交易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蓝天公用承包公司所属泉源一、泉源二、文艺等热源厂PNCR脱硝工程项目 ,包括方
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施工工程总承包等。蓝天公用按照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
标准严格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公司按约定给付工程费用合计418万元。

    2、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参照招标控制价及其他热源相同类型工程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是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供热系统环保设备的升级改造顺利进行,有力提
升系统的脱硝环保水平,确保系统设备运行环保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蓝天公用累计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75万元(含本次拟发
生的交易金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惠天热电公司为保证主业冬季供暖安全平稳运行且环保指标符合
国家标准,在公开招标流标的情况下,选择具备环保施工资质的关联方实施热源脱硝工程
项目施工,并参照招标价格确定工程费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生产运行的实际需要。

    (七)其他

    就上述交易,本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脱硝工程施工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李久旭、
徐朋业、赵诚、刘诚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项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
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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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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