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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天热电: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2020-01-2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证券代码:000692               公告编号:2020-0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8年11月8日,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惠天热电”)第
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18年11月26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沈阳盛京能
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能源”)为公司在在盛京银行综合授信3亿元(期限
3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无反担保。

    目前上述综合授信期满,惠天热电根据实际需要,拟继续在盛京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
务额度3亿元,期限一年至三年。为支持惠天热电经营与发展,盛京能源同意继续为上述
公司借款进行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无需反担保。

    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就上述事项,2020年1月21日,公司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李久旭、徐朋业、刘诚进行了回避表决。上
述接受担保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按照规定关联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将
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名称: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66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李久旭。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人民
币。经营范围:供暖服务,供暖企业管理,供暖设施租赁,供暖设备、设施销售,水暖材
料零售,及房屋销售,制冷服务,售电服务,商务代理服务,供水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产业投资(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土地整理、租赁,房地产
开发,工业管道、土建工程施工,压力容器、工业设备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招投标代理及服务,钢


                                 第 1 页 共 3 页
材批发、零售,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乳制品批发兼零售。成立时间:2011年4月15日 。股东: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沈阳市国资委。

   2、关联关系说明
    盛京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和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盛京能源资产总额为1,799,810.87万元,净资产为305,645.18
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82,343.08万元,净利润为-15,540.55万元。(以上数据
已经审计)

    截止2019年6月30日,盛京能源资产总额为1,655,510.74万元,净资产为282,502.01
万元;2019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58,086.45万元,净利润为-13,409.55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盛京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7年公司在盛京银行中山支行办理了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3亿元。目前上述综
合授信即将期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继续在盛京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3亿元,
期限1-3年。为保证惠天热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盛京能源拟继续为惠天热电上述相关借
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盛京能源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惠天热电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收取任何
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接受该关联人提供的累计担保金额为4.75亿元,为无偿担保,无
需支付费用和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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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独立董事意见

   盛京能源为公司在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
供反担保。该项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
决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无偿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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