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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天热电: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04-2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2-1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部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惠天热电                    股票代码               00069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志                                   刘斌
    办公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7 号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7 号
    传真                           024-22958999                           024-22958999
    电话                           024-22928062                           024-22928062
    电子信箱                       Gill_6190@163.com                      htrd2012@126.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城市居民及非居民用户提供供热及工程服务,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公司供热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通过燃煤锅炉燃烧煤炭原料产热对热用户供热,煤炭原料通过外部采购获得;另
一种是采用热电联产方式供暖,即向电厂购进热量,再通过公司所属的管网输送,实现对热用户供热。公司每年度在采暖期
(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采暖期)向热用户提供供热服务,热用户向公司一次性交纳一个完整采暖期的费用。
供热价格由当地政府部门确定;外购煤炭价格随市场定价;外购热量价格根据供求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主要通过母公司及全
资、控股子公司经营上述业务。
    随着国家清洁取暖工作的开展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沈阳市不断增加的供热需求和供热结构优化升级
的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渐增大。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优化供热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着力提高能源利用率,
深化供热体制改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供热体系将是未来沈阳市城市供热发展目标。
    当前,沈阳区域供热负荷面积每年以6%左右的增长速度逐年攀升,截至2021年末,沈阳区域供暖总面积已达3.8亿平方
米,供暖刚需稳步增加。公司近年来每年新接网面积平均以200万平方米左右的增量递增,截至2021年底公司拥有热用户93
万余户,供热面积8100余万平方米,占沈阳市总供热面积约四分之一,供热范围遍布沈阳市六个行政区域。在当前沈阳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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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府对供热市场进行统筹规划,清理“小”“散”“弱”供暖公司及热源,合理规划全市供热布局,以及提高国有供热比重的主
导施策背景下,作为沈阳市唯一一家国有控股的专业供暖上市公司,惠天热电在沈阳市城市供热基础建设规划及未来供热行
业市场整理进程中将占据得天独厚的绝对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减
    总资产                        5,844,817,042.89    5,000,795,830.54              16.88%     6,054,140,34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4,946,695.67      283,996,946.14             -77.13%     1,255,144,588.09
                                     2021 年             202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9 年
    营业收入                      1,987,280,598.28    1,893,801,466.80                 4.94%   1,850,660,64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956,177.70     -972,425,918.63              77.28%      -115,497,72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10,438,060.40     -561,803,056.70                 9.14%   -202,288,835.7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988,735.06      376,630,852.60            -182.84%        2,148,302.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47            -1.8250              77.28%             -0.21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47            -1.8250              77.28%             -0.21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33%          -126.36%                  0.03%            -8.80%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039,895,968.81        6,484,509.25        5,753,121.97      935,146,99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770,193.19     -162,702,164.16     -162,319,454.16       -30,704,75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4,717,329.55     -155,993,588.52     -168,688,345.39     -220,473,456.0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5,496,630.95      -74,976,846.31     -143,511,760.67      271,996,502.8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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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
                        33,683     前一个月末普通        32,354   权恢复的优先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5.10%         187,050,118              质押             93,000,000
    田建江                       境内自然人            0.74%           3,961,943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9%           3,690,000
    股份有限公司
    王继东                       境内自然人            0.69%           3,660,000
    吉敏                         境内自然人            0.52%           2,789,500
    宋广玉                       境内自然人            0.47%           2,494,800
    李文成                       境内自然人            0.46%           2,460,500
    张国峰                       境内自然人            0.39%           2,101,700
    段新华                       境内自然人            0.38%           2,041,300
    高艳明                       境内自然人            0.38%           2,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未获知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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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重要事项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
准则”)。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
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
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2021年3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
告2021年第6号),其中第二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3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3、报告期内,关联方城建集团将其持有的信访局大楼和报业大厦两座大楼资产经评估作价后代替城建智慧产业园和惠
天房地产等额偿还对公司的债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债务方以资抵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6)。
    4、2021年2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热公司收到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款318,205,170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1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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