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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泽:关于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17-12-23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7-146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

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如本

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5 年 11 月 23 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 151014 号), 因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不实等证券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

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王

涛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2016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财务总监郭立红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27),2016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 号)。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

通字 16032 号),因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6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164)。2016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81)。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2016 年 6 月

17 日、2016 年 7 月 19 日、2016 年 8 月 19 日、2016 年 9 月 20 日、2016 年 10

月 21 日、2016 年 11 月 19 日、2016 年 12 月 23 日、2017 年 1 月 21 日、2017 年

2 月 22 日、2017 年 3 月 22 日、2017 年 4 月 22 日、2017 年 5 月 20 日、2017 年

6 月 27 日、2017 年 7 月 22 日、2017 年 8 月 25 日、2017 年 9 月 29 日、2017 年

11 月 4 日、2017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2016-099,2016-126,2016-134,2016-146,

2016-163,2016-178,2016-185,2017-010,2017-018,2017-029,2017-039,2017-053,

2017-073,2017-087,2017-099,2017-111,2017-126,2017-138)。

    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行政处罚及

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会处罚字【2017】80 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调查初步结论认为,公司等涉及多项信息披露违

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拟对公

司及相关人员做出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就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等实

施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公司正在准备陈述和要求听证(公告编号

2017-080)。

    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听证

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2),听证会已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按期召

开。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于该事项最终处罚结果。如公司在行

政处罚决定书中被最终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并且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八)和 14.1.1 条(八)等规定的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11.3 条(十)等的要求,每

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咨询

电话为 029-88310063-8051。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
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