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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泽: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2018-03-29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8-035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3 月 21 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0,以下简称“《通
知》”)。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股东王辉(持有公司股票 107,441,716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19.77%)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两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将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
关材料报送深交所,由深交所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
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在深交所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
料后五个交易日内,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的,公司将按计划召开股东大会,
选举独立董事;如深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
关提案并进行公告。在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再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相关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 年 4 月 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 2018 年 4 月 3 日—2018 年 4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 交 易 系统 进 行 网络 投 票 的时 间 为 2018 年 4 月 4 日 上午 9:30-11:30 , 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3 日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3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西安市高新区都市之门 A 座 14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
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01 关于选举齐中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柴雄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01 关于选举武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张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三。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 2、议案 3 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              √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关于选举齐中平先生为公司第九             √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柴雄伟先生为公司第九              √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关于选举武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张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九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
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A 座 14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8 年 4 月 3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现场确
认的方式进行登记。委托投票代理书需于 2018 年 4 月 3 日上午 12 时前,备置于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联系传真:029-88310063-8049
       联 系 人:李宝军
       电子邮箱:hzdshms@163.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A 座 14 层
       邮政编码:71006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3”,投票简称为“华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亚太(集      √
                     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
                     报告审计机构的
                     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提名董事候
                                               应选人数(2)人
                     选人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齐中平        √
                     先生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2.02      关于选举柴雄伟        √
                     先生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3.00      关于提名独立董
                                               应选人数(2)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武坚先        √
                     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张志伟        √
                     先生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的

201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董事候选人简历:
    齐中平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材
料工程专业。曾任职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至今担任成都华泽钴镍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齐中平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柴雄伟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国家电网甘肃省
公司定西市分公司调度员、行政专责,上海彩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众星
锌业有限公司经营总监,甘肃赛蒙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1月-2017年5月担任
陕西华江矿业有限公司经营总监;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担任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柴
雄伟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武坚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4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汤森路透ALB 2017
年客户首选律师。自1999年开始执业,具有律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独立董事资格
和并购交易师证书,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与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委员。历任
北京佳司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钧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
所律师。武坚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
    张志伟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7年1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市
百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特聘研究员,北
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兼职教授。最高人民法院诉服中心咨询专家,财政部PPP
咨询首批入库机构负责人,工业与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专家组负责人,中共中
央编译局法律顾问,联合国国际移民组织中国顾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
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张志伟先生与上
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