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泰达能源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4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泰达能源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了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2017 年 1 月 1 日
2、变更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准则有关规定,对全资子公司泰达能源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调整: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实质部分计入其他收益、
部分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3、变更原因:鉴于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1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经营业绩没有影响,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金额
2017 年 1-6 月主营业务成
(1)部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九届董 本 : 减 少 18,790,398.35
冲减了相关成本费用
事会二次 元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会议审议
2017 年 1-6 月其他收益:
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 通过
627,682.72 元
营业外收入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完全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
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准则的有关规定而进行调整的,
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泰达能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同日公告)
五、监事会意见 (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