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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海能源: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31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 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8-05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没有涉及变更以往

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8 年 8 月 30 日下午 2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18 年 8 月 30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8 年 8 月 29 日下

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 27 号天津滨

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代理董事长张虹霞女士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1-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4 人,共代表公司股

份 82,912,7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37.323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2 名,代表公司股份

82,850,9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29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名,

代表股份 6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2 名,代表股份

6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人)0 名,代表公司股

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名,代表股份

6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82,912,793 的 0.074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作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继续向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借

款的议案。

                               -2-
       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回

避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所占                      所占                   所占
              股份数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所有参与
            27,314,108        99.7743%   50,000      0.1826%    11,800     0.0431%
表决股份
其中:持
有公司 5%       0               0%       50,000      80.9061%   11,800     19.0939%
以下股份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公司继续向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所占                     所占                   所占
              股份数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所有参与
            55,536,885        99.8888%   50,000      0.0899%    11,800     0.0212%
表决股份
其中:持
有公司 5%       0                0%      50,000      80.9061%   11,800     19.0939%
以下股份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法定审计单位的议案。

       1.表决情况:


                                         -3-
                       同意                           反对                   弃权
                               所占                          所占                   所占
              股份数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所有参与
            82,850,993        99.9255%       50,000      0.0603%    11,800      0.0142%
表决股份
其中:持
有公司 5%         0             0%           50,000      80.9061%   11,800     19.0939%
以下股份

       2.表决结果:通过

       四、选举李玉鹏先生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所占                          所占                   所占
              股份数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所有参与
            82,850,993        99.9255%       50,000      0.0603%    11,800      0.0142%
表决股份
其中:持
有公司 5%         0             0%           50,000      80.9061%   11,800     19.0939%
以下股份

       2.表决结果:通过

       五、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关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云峰先生、王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

       1.表决情况:

       张云峰先生
                                     同意股份数                      所占比例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                    82,850,994                      99.9255%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
                                         1                            0.0016%
        股份

       王龙先生

                                             -4-
                         同意股份数                      所占比例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        82,850,997                      99.9255%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
                              4                          0.0065%
        股份

    2.表决结果:通过

    (二)所有审议议案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五项提案均获
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任刚、杨新晶、王志军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3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