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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海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二十二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 7 名,出席会议董

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公司董事王龙先生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向董事会提

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职务。至此,王龙先生在本公司已不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

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孙静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1-
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孙静女士作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选举产生。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的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代董事长张虹霞提

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魏伟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后附简历)。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

日公告)。



    上述相关公告的其他内容请参阅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24 日
                               -2-
附:

                                个人简历

       孙静女士   女,38岁,中共党员。

    (一)教育背景     加拿大圣玛丽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中级经

济师。

    (二)工作简历      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项

目经理;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天津泰

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助理。

    (三)兼职情况 兼任天津泰达中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天

津泰达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绿

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生态城泰达绿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四) 孙静女士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

资产管理部经理助理,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 截至本决议公告前,孙静女士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 孙静女士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

实,孙静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 孙静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

条件。




                                 -3-
附:

                               个人简历

       魏伟先生   男,46岁,中共党员

    (一)教育背景     大本学历硕士学位,工商管理专业,经济师。

    (二)工作简历     历任天津出版对外贸易公司业务员、进出口部

副经理、进出口一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

司综合部副部长、法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羲和拍卖有

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包装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

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行人。

    (三)兼职情况 无

    (四)魏伟先生不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除上述担任公

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羲和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包

装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行人以外,与

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截至本决议公告前,魏伟先生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魏伟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

实,魏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魏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

条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