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5 日发出通知,
并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在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九届二十三次会议,公司共有
董事 7 名,出席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由代理董事长张虹霞女士主持,公司
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通知要求编制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
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1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按《财政部关于修
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财
务报表。
(2)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编
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
2
项目。
2、新增“财务费用”项目下 “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
细项目,核算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3、“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会计信息,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而进行调整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会计信息,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详见同日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