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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炼石航空: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2019-06-25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我们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基于独立判断,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聘任张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聘任王立之先生、
魏钰先生、赵卫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翟红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经董
事长提名,聘任赵卫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
等相关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 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二、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张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立之先生、魏钰先
生、赵卫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翟红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赵卫军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李秉祥                   杨乃定                 金宝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