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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沈阳化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6-28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7-03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17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15:00至6月27日

15:00。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55 号公

司办公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大壮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18,743,03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6.691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218,663,5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682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79,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97%。

    (3)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股份总数79,5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009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百联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3、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18,724,7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
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811%;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1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

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修滨   万永辰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

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议事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