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6-28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7-03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17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15:00至6月27日
15:00。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55 号公
司办公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大壮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18,743,03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6.691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218,663,5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682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79,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97%。
(3)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股份总数79,5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009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百联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3、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18,724,7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
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9811%;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1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
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修滨 万永辰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
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议事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