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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沈阳化工: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3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7-049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17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5:00至9月12日

15:00。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55 号公

司办公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大壮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21,224,6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6.994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220,778,1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940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446,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45%。

    (3)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股份总数2,561,101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0.312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百联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3、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 220,816,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54%;

反对 40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38%;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52,80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576%;反对 406,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760%;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同意 220,816,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54%;

反对 40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10%;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3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52,80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576%;反对 400,4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6339%;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5%。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

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修滨   万永辰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

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议事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