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01-09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8-001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告编
号为 2017-056《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公布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届次: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12月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8年1月12日(星
期五)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9: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
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8 年 1 月 11 日 15:00 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
方式中的一种。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 月 4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55 号
2
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内容、变更公司经营范
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7-055《沈阳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内容、变更公司经营范
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二)、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内容、变更公司经营范
1.00 √
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
3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
30,下午 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 888 号公司证券
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
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
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冬生
电话:024-25553506
传真:024-25553060
邮政编码:110141
4
电子信箱:000698@126.com
2.会议费用: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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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8”;投票简称“沈化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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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
1.00 建内容、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 √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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