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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模塑科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08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2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2018 年 09 月 07 日【星期五】下午 2:0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09 月 07 日【星期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09 月 06 日——2018 年 09 月 0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09 月 0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092 月 06 日 15:00-2018 年 09 月 07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 8 号江南商务大厦六楼
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 827,178,715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15 人,所持(代表)股份 295,266,5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6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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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94,624,3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35.61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64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7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曹克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94,662,056 股,占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3%。
    1.02.选举曹明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94,662,056 股,占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3%。
    1.03.选举姚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94,662,332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曹克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15,011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743%。
    1.02.选举曹明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15,011 股,占参与投票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743%。
    1.03.选举姚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15,287 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914%。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狄瑞鹏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94,662,054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3%。
    2.02.选举祝梅红女士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94,662,127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狄瑞鹏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15,009 股,占参与投票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742%。
    2.02.选举祝梅红女士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15,082 股,占参与投票的

                                    2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787%。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朱晓东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94,662,054 股,占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3%。
    3.02.选举袁彐良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94,662,054 股,占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朱晓东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015,009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742%。
    3.02.选举袁彐良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015,009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742%。
    4、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624,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5%;反对64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3458%;反对642,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6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岩平律师、张玉恒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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