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总裁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志术先生为公司总裁的审议程序及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 聘任职务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王志术先生为公司总裁。 二、关于 2018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 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岳意定 张石蕊 黄珺 2017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