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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虹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02-28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5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8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3 月 6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5 日 15:00 至 2018 年 3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投票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

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2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2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正虹路正虹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18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2018 年 2 月 8 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

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

                   《关于 2018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
       2.00                                                         √
                                  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8

年 3 月 2 日下午 5: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信封或传真请

注明“正虹科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

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 年 3 月 2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正虹路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30—5715016,传真 0730—5715017,联系

人:刘浩   欧阳美琼。

    5、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02

    投票简称:正虹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3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该列打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

    2.00        《关于 2018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

     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