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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逸石化: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1-20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7-13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4 日 15:00-2017 年 12 月 5
日 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5 日 9:30-11:30、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11 月 2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1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恒逸南岸明珠 3 栋 27 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1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2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中小投资者对议案 1 和议案 2 的表决情况,公司将单独统计并公告。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议案 2 为普通表
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2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
     1.00                                                        √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
     2.00                                                        √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12 月 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
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
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咨询: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莎莎、邓小龙;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 1。




                                     3
六、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决议及公告;
2.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3
    2.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
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
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7 年    月         日——2017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提案编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恒逸实业
 1.00      (文莱)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
           议案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公
 2.00                                                 √
           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说明:
       1.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
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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