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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震元: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程幸福)2019-03-23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程幸福)

    本人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勤勉、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或按
要求进行了通讯表决,列席了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独立
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各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均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
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审慎行使表决权。
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经对各项董事会审议议案的
认真审议,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发生的凡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
事项均能做到认真了解情况,重点关注相关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共发表独立意见 4 次,分别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会计政策
变更、2017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独立公正地履职职责。
    三、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履职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
专门委员会等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所面临的
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积极
沟通,利用自己专业知识给予公司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现场调研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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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运用自身所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2018 年度,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按照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各项工作制度要求,依据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分别就公
司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
会委员,配合做好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履行好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提出了专
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支持。
    年报审计工作期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等规定要求,对公司审计计划及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通过电话沟通、
见面会等形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督促年报审计工作进度,对年报
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董事会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除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及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外,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切
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
影响的事项,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和咨询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也
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在 2018 年的履职情况。2019 年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
要求,更加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程幸福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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