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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震元: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12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 334,123,28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0,023,698.58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同时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 公 司 2018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34,123,2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1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6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2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38        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19 年 6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中兴中路 276 号现代大厦 A 座 8-11 层

    咨询联系人:周黔莉、蔡国权

    咨询电话:0575—85144161,85139563

    传真号码:0575—8514880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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