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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震元:关于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19-03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3月21日,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

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19年

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07万元,向关联

方租赁房产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80万元;其中与之间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为100万元。现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增加与震元健康集团

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1.89万元,增加后公司2019年与震元健

康集团这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91.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原预计   新增预   合计预   当年实际已 上年实际
            关联人
  类别                    金额    计金额   计金额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
           绍兴震元健      0      16.20    16.20      10.80          0
出租资产
           康产业集团
向关联人
           有限公司       100     75.69    175.69     83.12        89.52
租赁房产

    2、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8月15日,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
                                   1
决时关联董事吕军先生、戚乐安先生、柴军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

的其余6名无关联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加上此前预计的2019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合计总金额为1,178.89万元。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

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 18 号,法定代表人为吕军,注册资本 5 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60030769473X7,经营范围为健康管理信息

咨询;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

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屋租赁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销售:第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

日用品。截止 2018 年末,该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收入 29.23 亿元,

净利润 6,308.57 万元,所有者权益 14.61 亿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19.94%股份,是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实际,上述关联方能依法持续

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在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

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交易,交易

价格按照评估和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分别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向交易

                               2
对手方支付租赁费用。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都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

的业务行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绍兴市同源健

康管理有限公司向交易对手方租赁房产为其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

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前将《关于新增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给

我们,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审慎地核查公司相关资料,结合

公司实际,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

   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及子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以评估和市场

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从交易方式看,双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具有独立

性。我们认为:本次新增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议案的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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