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10-25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10 月 2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
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解散钢鑫公司、恒昌公司的的议案》,同意清
算解散控股子公司唐山钢鑫板材有限公司和唐山恒昌板材有限公司。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清算解散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军工管理部和钢研总院的议案》,同意设立军
工管理部和钢研总院。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