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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2018-05-0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8河钢Y1

          证券代码:112667

          发行总额:30亿元

          上市时间:2018年5月10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
                            第一节 绪 言

                                 重要提示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
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
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任何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等导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
负责。

    经 2018 年 3 月 12 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4,765,911.51 万元,合并报表资
产负债率为 74.94%;母公司口径所有者权益为 4,390,519.75 万元,母公司报表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1.68%。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发行人分别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7,345.26 万元、155,547.92 万元、181,706.24
万元,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131,533.14 万元,而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5.96%,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 1.5 倍。

    本期债券的上市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
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
率等事宜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
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
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
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条件。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
本公司承诺,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
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
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约定,如果债券终
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河钢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
期)》。投资者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steel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1,061,860.7852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勇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8日

    公司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股票代码:000709.SZ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卜海

    电话号码:0311-66778735

    传真号码:0311-66778711

    经营范围: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钢材、钢坯、钒钛产品(三
氧化二钒、钒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耐火材料、炉料、铁精粉、钒
渣、钛渣、焦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
械设备及其零部件、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部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胶制
品、润滑油销售;冶金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房屋、设备租赁;国内
劳务派遣;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前置审批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钢铁冶炼;钢材、钢坯、钒钛产品(三氧化二钒、五氧化二钒、钒
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钒渣、钛渣、的生产销售;煤气、粗苯、焦
油、氧气、氮气、氩气、氢气、压缩空气的生产销售;危险货物运输(1):
普通货运;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冶金机械设备及配
件、电器设备、化工设备、工业炉窑设备安装、维修;自动化及仪表工程设
计安装;水暖安装;金属构件制造、安装、销售;设备防腐保温工程;计算



                                   4
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服务;产品检斤计量服务;皮带胶接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河钢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
期)》第五章。




                               5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8 河钢 Y1

    债券代码:112667

       二、债券发行日期及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在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确定票面利率,4
月 2 日至 3 日在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30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9 号”文核准公开
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本次债券为分期发
行。

    (二)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账户的机构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
承销。

       六、债券面额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6
    七、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八、债券存续期

    3+N 年期。即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
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九、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本期债券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
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在相关
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十、递延支付利息权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
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
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
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
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5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
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
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
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十一、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
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
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
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


                                    7
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十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
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
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
件:

    ①由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
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
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
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
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和《关
于印发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
[2014]13 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
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
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
件:

    ①由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
合提前赎回条件;


                                   8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
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
施日距年度末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
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
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
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十三、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5.96%。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3、起息日:2018 年 4 月 3 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册,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5、付息日:自发行日起,每年的 4 月 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6、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
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
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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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债券信用等级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

    十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十六、募集资金的到账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3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余额已于 2018 年 4 月 3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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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187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5月
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
简称18河钢Y1,债券代码为112667。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于2018年4月24日全部
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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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公司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发行人会计师
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 105028 号、中兴财光华审会
字(2017)第 10506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
第 10505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非经特别说明,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财务数据表述口
径均为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
请查阅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总资产             19,014,793.41              18,598,992.42         17,881,154.90
        总负债             14,248,881.90              13,935,952.35         13,321,522.01
    所有者权益              4,765,911.51               4,663,040.07          4,559,632.89
    营业总收入             10,898,307.52               7,455,100.75          7,310,343.44
      利润总额                305,529.15                 161,605.87             56,012.04
        净利润                212,584.34                 142,975.41             40,175.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81,706.24                 155,547.92             57,345.26
    者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
                            1,640,686.73                122,495.09          1,436,556.37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
                           -1,363,101.65              -1,047,139.78        -1,101,445.58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
                            -127,302.03                 702,836.81           -300,807.73
      流量净额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负债率               74.94%                 74.93%           74.50%
            流动比率                     0.46                 0.48             0.43
            速动比率                     0.25                 0.22             0.22
            财务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EBITDA(万元)          1,130,891.83            871,068.82       747,001.07
        EBITDA 利息倍数                  3.10                 2.84             2.28
              毛利率                12.37%                 13.80%           13.32%
           营业利润率                 2.84%                 2.12%            0.74%



                                           12
         净资产收益率                 4.51%            3.10%            0.88%
       应收账款周转率                  46.76            35.25            37.17
         存货周转率                      3.61            2.27             2.26
         总资产周转率                    0.58            0.41             0.42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13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
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发
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可能
会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
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
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
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第四章。




                                  14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15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本期债券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
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本公司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
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
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
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本评级机构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关注发行人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是否触发强制付息事件,
并及时在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进行披露。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本公司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
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
日起,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
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本公司
并提供相关资料,本公司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
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本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
本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
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本公司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
失效。




                                  16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
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17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18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30 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部分银行贷款。结合募集
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发行人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
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债务结构的具体事宜。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改善负债结构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成,
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
率将由发行前的 74.94%减少至发行后的 71.91%%,下降 3.03 个百分点;合并
财务报表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 79.47%下降至 78.25%,下
降 1.22 个百分点,公司债务结构将得到明显改善。
    (二)拓宽融资渠道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进一步拓宽融资规模的同时,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保
证公司的正常经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19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二、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无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三、发行人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权利受到限制的资产合计 2,094,436.12 万元,
       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的 11.01%。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受限金额(元)                     受限原因
                                                        807,039.66     信用证保证金、票据保证金、
                 货币资金
                                                                             质押的银行存单
                 应收票据                                33,200.00              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                              1,254,196.46      抵押取得融资租赁借款

                    合计                               2,094,436.12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资产的权属完备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
       知识产权等。发行人所有的部分房产及租赁自间接控股股东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尚
       未取得完备的所有权证外,发行人拥有的其他主要财产均已取得权属证书。
             截 至 2017 年 末 , 发 行 人 尚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810,368.06 万元,发行人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 7,182.37
       万元,两者合计为 817,550.43 万元,占 2017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7.15%。
             发行人部分资产未办妥权证,不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本次发
       行的障碍。
             (二)发行人的主要资产的租赁情况
             1、发行人租赁的土地情况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承租的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末租赁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2016 年租赁费用      2015 年租赁费用      2014 年租赁费用
                                      用


                                                  20
  邯钢集团         土地租赁              747.53           695.43             744.62                  744.62
  邯钢集团         土地租赁              394.15           406.26             435.00                  435.00
  承钢集团         土地租赁            1,087.66         1,148.68           1,207.30                1,207.30
  承钢集团         土地租赁               67.03            69.83              74.40                   74.40
  唐钢集团         土地租赁           11,394.79           837.84             930.00                  930.00
河钢融资租赁         设备             34,011.58        24,160.24                  -                       -
    合计                              47,702.74        27,318.28           3,391.32                3,391.32
               2、发行人融资租赁情况
               发行人 2013 年 11 月将账面原值为 1,949,484,473.91 元,账面净值为
        1,589,570,464.85 元的固定资产以 10 亿元的价格出售给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同月又以 10 亿元的价值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将其租回,租赁成本为 10 亿元,
        手续费 2500 万元(含税),租期 72 个月。租赁年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上浮 1%执行。
               2014 年 1 月,发行人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的合同,把账
        面价值为 260,857,915.06 元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以 203,500,000.00 元出售给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又以 203,500,000.00 元的价格融资租回。
               2014 年 8 月 , 发 行 人 将 账 面 原 值 为 548,460,709.09 元 , 账 面 净 值 为
        352,785,664.06 元的固定资产以 3 亿元的价格出售给平安国际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同月以 3 亿元的价值租回,租赁成本为 3 亿元,手续费 2500 万元(含税),租
        期 48 个月。租赁年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执行。
               2015 年 3 月企业将账面原值为 926,483,583.86 元,账面净值为 733,978,358.17
        元的固定资产以 6 亿元的价格出售给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同月以 6 亿
        元的价值融资租赁租回。
               2015 年 6 月企业将账面原值为 968,402,881.94 元,账面净值为 752,423,099.47
        元的固定资产以 6 亿元的价格出售给河北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同月以 6 亿元的
        价值融资租赁租回。
               2015 年 11 月 企 业 将 账 面 原 值 为 311,619,202.99 元 , 账 面 净 值 为
        202,772,453.75 元的固定资产以 2 亿元的价格出售给河北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同
        月以 2 亿元的价值融资租赁租回。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融资租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融资租赁的机器设备情况
                                                                                      单位:万元




                                                  21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                  1,311,672.57         132,377.42     1,179,295.15
      合计                1,311,672.57         132,377.42     1,179,295.15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融资租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融资租赁的机器设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                  1,453,428.03         199,231.57     1,254,196.46
      合计                1,453,428.03         199,231.57     1,254,196.46
    发行人认为上述主要资产的租赁系因正常业务经营而发生,不存在本次发行
的法律障碍。
    (三)主要资产抵押、质押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形。

    四、失信核查事项

    通过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国家税务总局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网站、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裁判文书网,
自核准后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发生因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被有权部门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其他失信单位,并被
暂停或限制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22
                     第十三节 有关当事人


     1、发 行 人: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法定代表人:           于勇
     电    话:             0311-66778735
     传    真:             0311-66778711
     联 系 人:             李卜海、梁柯英
     2、簿记管理人/主承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 册 地: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           吴云超
     项目组成员:           郑乔楚
     电     话:            010-85130424
     传     真:            010-65608445
     3、发行人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负 责 人:             彭雪峰
     经办律师:             陈晖、陈青、马广立
     电     话:            010-58137799
     传     真:            010-58137788
     4、财务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2 层 A24
     负 责 人:             姚庚春
     电     话:            010-52805600
     传     真:            010-52805601
     经办会计师:           王凤岐、杨海龙、李津庆
     5、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    所:              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负 责 人:              关敬如
    电     话:             021-51019090
    传     真:             021-51019030
    分 析 师:              孟一波、米玉元、周 飞
    6、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     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负 责 人:              戴文华
    电     话:             0755-25938000
    传     真:             0755-25988122
    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
                            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户银行:
    住     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 10 号中信大厦


                                   23
负 责 人:          常戈
联 系 人:          任磊
联系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 10 号中信大厦
联系电话:          0311-67960758
传    真:          0311-87888861
邮政编码:          050000
8、申请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负 责 人:          王建军
电    话:          0755-82083333
传    真:          0755-82083275




                           24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市
公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 号
   电    话:0311-66778735
   联 系 人:李卜海、梁柯英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楼凯恒中心 B 座2层
   电    话:010-85130424
   联 系 人:吴云超、郑乔楚
    三、投资者若对上市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5
(本页无正文,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