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18-032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5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15:00至2018年5月8日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公司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78,060,252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2.01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6,1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3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7,934,152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9777%。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531,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43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6,10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03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04,912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3962%。 8、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 2、表决情况: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78,06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1,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以普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8,06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1,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以普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8,06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1,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以普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8,06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1,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以普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013,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3%;反对4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4,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563%;反对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3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以普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06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1,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以普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变更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06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1,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以普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06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1,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以普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06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1,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元勋律师、李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