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瑞基因: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9-04-30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金融工具
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将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对当期和会计
政策变更前公司各项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
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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