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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蓝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场结合通讯表决)2017-05-25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 13: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杨仁贵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江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
职务,同时相应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
务。
    公司董事会对于朱江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按时参会并按时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给予肯定;对于朱江先生以专业的知
识,独到的见解为公司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尚未生效前,朱江先生仍需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聂兴凯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聂兴凯先生简历附
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1、根据公司总裁提名,拟聘任张菁桦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新一届的
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张菁桦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根据公司总裁提名,拟聘任韩志权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新一届的
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韩志权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简历:
     1、聂兴凯:男,1974 年出生,博士。2015 年 7 月至今担任华视娱乐投资集
团独立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北京海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审计系主任(不属于学校党政领导班子
成员和高校处级(中层)领导干部)。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聂兴凯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
询,聂兴凯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菁桦:女,1971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 年 10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启迪
(北京)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菁桦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
询,张菁桦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韩志权:男,1969 年出生,金融学硕士学位。2007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中国银行廊坊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3 年 4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交通银
行廊坊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韩志权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
询,韩志权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