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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蓝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8-17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 18:
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尹洲澄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出现较大波动,
公司认为现有股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股票的实际价值。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稳定投资者对
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同时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
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拟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之标的股
份,公司将尽快制定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如后续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将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拟回
购公司股份预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鉴于本次回购期限较长,为保障公司未来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根据公司近
期股价数据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每股不超过人民币
9.44 元/股。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
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宜,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
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9.44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3,177,96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6%。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
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其
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实施起始日预定为公司完成收购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发行股份结束之后。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
购实施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规定,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同
时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有助于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 关 于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预 案 的 公 告 》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