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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蓝科技: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7-17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
2019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12 日、2019 年 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编号为 2019-009、2019-011、2019-022 的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担保事项,公司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蓝沐禾”)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
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
亿元,担保期限 3 年,以银行或其他机构最终批复为准。
    2、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9 日、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
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2019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编号为 2019-061、2019-062、2019-077 的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担保事项,公司为乌兰察布市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乌兰察布生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凉城县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凉城
县支行”)申请旅游扶贫中长期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 15 年(含 15 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
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
    二、担保发生情况概述
    1、为满足日常经营和新增项目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公司京蓝沐禾向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翁牛特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翁牛特旗支行”、“甲方”)
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及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
为京蓝沐禾此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为满足凉城县卧佛山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的
需要,乌兰察布生态向农发行凉城县支行申请项目贷款 2.5 亿元,期限 15 年,
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项目合同项下应收可行性缺口补贴收
入提供质押担保,乌兰察布生态名下 4 宗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发生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对京蓝沐禾实际担
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6.36 亿元,公司对乌兰察布实际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
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已批准的为京蓝沐禾提供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及为乌兰察布生态提供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被担保方: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26558110612H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1153)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玉龙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乌力吉
    实收资本:8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07 月 06 日
    营业期限:2010 年 07 月 06 日至 2040 年 07 月 05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灌溉、农村饮水、建筑用 PVC、
PE、PP 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制造、销售;卷盘式、平移式、中心支轴式喷灌机等
喷灌设备和滴灌带(管)、输配水软管、过滤器、施肥器等微滴灌设备的生产、
销售及安装;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咨询;水利、电力、农业项
目投资;农业机械、化肥、农膜、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水利、
水电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农村灌溉用水井凿井
作业;沙地治理;种树、种草;水泥桩制作、网围栏刺线制作、架设;林木种子
经营,飞播造林;文体用品、日用品、电力设备、电线电缆、电器购销。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京蓝沐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方:乌兰察布市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5MA0NAF3U80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190)
    住   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建设街一居委
    法定代表人:吴春山
    注册资本:20,286.3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04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05 月 04 日至 2047 年 05 月 03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生态工程、建筑工程和生态
修复领域的技术工程设计与承包建设、托管运营;生态环境治理投资与资产管理;
企业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滑雪场运营;酒店运营;餐饮服务;
洗浴服务;烟酒销售;保健品销售;雪具租赁与销售;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销
售;雪场设备销售与租赁;通勤服务车运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乌兰察布生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


  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                 内蒙古联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80%                                    20%




                        乌兰察布市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1、京蓝沐禾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39,152,308.18                 5,043,524,211.20

负债总额                3,650,570,999.39                 3,329,024,079.31

 净资产                 1,688,581,308.79                 1,714,500,131.89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761,541.14                   1,593,028,190.57
 利润总额             -25,896,051.27                  225,967,920.60

  净利润              -25,918,823.10                  185,840,961.50

     注:京蓝沐禾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尚在核算中。
     2、乌兰察布生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67,477,859.52                  646,942,404.64

  负债总额            689,564,284.18                  465,282,526.33

或有事项涉及
                              0                              0
    的总额

   净资产             177,913,575.34                  181,659,878.31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601,545.31                     4,316,720.78

  利润总额             -3,746,302.97                   -18,611,225.74

   净利润              -3,746,302.97                  -18,631,121.6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京蓝沐禾提供担保所签的主要合同
     1、2019 年 1 月 8 日,公司、京蓝生态分别与工行翁牛特旗支行签订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及京蓝生态为京蓝沐禾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内容:公司及京蓝生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18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170,000,000 元
 (大写:壹亿柒仟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工行翁牛特旗支行与京蓝沐禾签订的本
 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
 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上述最高余额内。
    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
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工行翁牛特旗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
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两年。(2)若主合同
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3)若主合同
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4)若主
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
起两年。(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
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2、2019 年 6 月 14 日,京蓝沐禾与工行翁牛特旗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京蓝沐禾向工行翁牛特旗支行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提款方式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13 日之前一次或多次提清
借款。此次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提供担保额度
范围内。截至目前,京蓝沐禾已累计与工行翁牛特旗支行签订了人民币 1.5 亿元
的借款合同。
    (二)为乌兰察布生态提供担保所签的主要合同
    1、2019 年 6 月 14 日,乌兰察布生态与农发行凉城县支行签订了《固定资
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种类:旅游扶贫中长期贷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 2.5 亿元
    借款期限:180 个月,即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34 年 6 月 16 日止
    提款安排:乌兰察布生态根据项目进度,分期提出申请,经农发行凉城县支
行同意后提款,但应于 2034 年 6 月 16 日前提清借款。
    2、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与农发行凉城县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主
要内容如下:
    保证内容: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乌兰察布生态在农发行凉城县支行处办
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种类为旅游扶贫中
长期贷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
     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次日起两年。(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
回主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
日起两年。(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4)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次日起两年。(5)若主合
同为其他融资方式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日或提前到期日之
次日起两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京蓝沐禾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
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京
蓝沐禾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
保,亦不属于关联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该笔担保事项。
    公司为乌兰察布生态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满
足乌兰察布生态项目建设中资金需求。乌兰察布生态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
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本次乌兰察布生态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
保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影响和风险。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公平、对等,同意
该笔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741,236 万元;上市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金
额)为 373,198.86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5.92%;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5,000 万元;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存在诉讼风险的担保金额均为 0 元,不存在因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其他说明
    (一)基本情况
    2017 年 4 月 18 日,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
与其持有 100%股权的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兴北”)
共同与山东鲁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港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
合同》,公司为此笔业务提供担保。租赁期内因北方园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租
金,收到了鲁港租赁发出的《民事起诉状》。
    (二)进展情况
    1、经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各方于 2019 年 7 月 3 日达成一致,
鲁港租赁同意北方园林按照新的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剩余未到期本金及利息。
     2、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与鲁港租赁签署《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编号:鲁港租[2019]补字第 2 号),约定双方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就上述融资事宜签署的合同编号为鲁港保(2017)法字第 7 号的法
人保证合同终止。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存在诉讼风险的担保金额均为 0
元,不存在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