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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蓝科技: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9-11-20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156)、《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57)、
《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
—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
月内(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
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19 年 11 月 15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
前六个月(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 自查期间
序                              交易区间                             变动股数
       姓名         职务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号                                /日期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2019 年 9 月
                  子公司高级
 1    于庆文                   20 日-2019 年     1,800        1,800       0
                  管理人员
                                10 月 30 日

                               2019 年 5 月
                  子公司高级
 2    韩文通                   17 日-2019 年    120,300      108,000    12,300
                  管理人员
                                10 月 30 日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
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
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经公司自查,上述核查激励对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并不
知悉相关内幕信息,其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
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个人投资行为,与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核查对
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
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
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