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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龙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7-18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5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7

日、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47)、《关于2017年第二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增 加 临 时 提 案 暨 补 充 通 知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7-51)、《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

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7-52),公司将于2017年7月24日(星

期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

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15:

00至2017年7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7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 1 号


                                2
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是否为特别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决议事项
           《关于参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
  1.00                                                     否
           议案》

  2.00     《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否

    上述第 2 项提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新世纪公司和

杨志茂先生已承诺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对第 2 项提案的表决,并且

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披露情况:

    上述第 1 项提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45)和《对外

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46)。

    上述第 2 项提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49)、

《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50);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

上发布的公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55)。




                                3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全部下述两个提案                √
 1.00      《关于参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
 2.00      《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

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
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7 年 7 月 19 日、7 月 20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 1 号锦龙大厦

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4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罗序浩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jlgf000712@163.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2。

    2、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5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3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4 日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6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全部下述两个提案                   √
         《关于参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1.00                                                √
         司增资的议案》

2.00     《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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