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锦龙股份:对外投资进展公告2017-09-21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6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7 年 7 月 24 日召

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中山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按照中山证券 3.5 元/每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认缴

1,089,878,335.00 元增资额,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参与中山证券本次增资的

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中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增资协议》(下称“《增资协议》”)等法律文件。

    2017 年 9 月 19 日,本公司与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

称“厦门高鑫泓”)、上海迈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迈兰德”)
和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在深圳市签署了《增资

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增资协议》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
       (一)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的增资款总额为 120,750 万元,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

1,089,878,335.00 元,厦门高鑫泓以现金方式认缴 73,064,470.50 元,上

海迈兰德以现金方式认缴 44,557,194.50 元。其中,34,500 万元计入中山

证券注册资本,另 86,250 万元计入中山证券资本公积。

       (二)出资的缴付

       1、本公司、厦门高鑫泓、上海迈兰德同意在《增资协议》签订且

中山证券发出本次增资事项的缴款通知书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一

次性汇入中山证券指定的账户。

       2、中山证券在收到本公司、厦门高鑫泓、上海迈兰德增资款后 1

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增资款收据。

       (三)验资及股权变更登记

       1、中山证券应在收到本公司、厦门高鑫泓、上海迈兰德的增资款

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2、中山证券负责办理本次增资涉及的申报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3、办理验资及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全部由中山证券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增资协议》各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履行《增资协议》,

任何一方违反《增资协议》的约定,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

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公司、厦门高鑫泓、上海迈兰德中任一方有下列情形或行为

之一的,构成实质性违约:
       (1)《增资协议》生效后,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参与本次


                                   2
增资的(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出资方不适宜参与本次增资的情形除外);

       (2)《增资协议》生效后,在中山证券发出本次增资事项的缴款通

知书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未将增资款一次性汇入中山证券指定的账户

的。

       (五)协议的生效

       《增资协议》自《增资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公章后生效。



       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