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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龙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5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独立董事汤海鹏先生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赵莉莉女士代
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朱凤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转让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东莞农商行”)4,400 万股股份以 5.25 元/股的价格予以转
让。其中的 2,0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 0.3484%)以 10,500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东莞市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另 1,700 万股股份(占总股
本 0.2961%)以 8,92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莞市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余的 7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 0.1219%)以 3,675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东莞市兴达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前述 4,400 万股东莞农商行股份转
让价款共为 23,1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分别与上述受让方签订《股
份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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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莞农商行股份。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出售资产公告》(公告
编号:2019-5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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