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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兴商业:关于收购资产的进展公告2017-06-01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7-27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

“华润 橡树湾”独立商业体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

事宜。《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5 月 26 日,公司与华润置地(沈阳)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

品房买卖合同》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转让合同》。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

     出卖人:华润置地(沈阳)开发有限公司

     买受人: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橡

树湾”项目第独 14 幢,该商品房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 16,271.13 平

方米。

     2、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按栋计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9,550 万元。

     3、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房款。
    4、出卖人应当在全款日后 7 日内交付,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

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使用。

    5、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180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

所需材料由出卖人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二、《地下空间使用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华润置地(沈阳)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地下空间位于乙方所购房屋垂直下方,面积为 9,968.92 平方

米,其中人防工程面积 7,208 平方米,非人防工程面积 2,760.92 平

方米。

    2、该地下空间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4,147.264 万元,计算

方法为按个整体计价,不以面积计价。价款中已包含该地下空间人防

工程部分的已交纳使用费,有效期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壹年,甲方将

此期间内享有的本合同项下人防工程相关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此期限过期后由乙方负责向人防部门依法缴纳使用费。非人防工程部

分相关权利义务自本合同签署后且乙方付清价款后完全转让给乙方。

    3、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停车场使用

权转让价款。

    4、甲方应当与地上房屋交付时间同步移交该地下空间。乙方在

实际接收该地下空间前,应付清该地下空间使用权全部转让价款及违

约金(如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该地下空间的移交。
    5、任何原因导致甲乙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甲

乙双方承诺将同时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解除的事由确定违约责任。

    三、备查文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地下空间使用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