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关于终止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合作的公告2017-11-21
股票简称:中兴商业 股票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7-45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4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议案》,并与盾安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简称盾安集团)签订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双
方在业务层面的合作,通过重新组建管理团队,合作经营“新一城”
项目。
由于盾安集团将对“新一城”项目进行战略调整,经双方充分
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业务合作。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与盾安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业务合作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处理后续相关事项。
一、终止业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双方就善后处理事宜正在磋商中,待达成共识后,签署
关于合作终止的书面协议,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二、终止业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双方此前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合作方式为
以输出管理为主的合作经营。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终止
业务合作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