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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兴商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30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8-29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 9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其中,董事朱会君女士、吴子富先生、刘思军先生、吕伟顺先生
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 3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徐晓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同意聘任李四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在2018年6月30日的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1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30 日




附:个人简历

李四文,男,1963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讲师。曾任沈阳
市粮食局局长,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
席;现任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兴—沈阳商业大
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工会主席。
    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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