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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兴商业: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2019-05-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27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5 月 14 日,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方大集团”)《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本公告中有关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同日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

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86 号

     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注册资本:1,000,000,000 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及对本企业所投资产进行管理、金属材料、

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

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石灰石销售、
                                    1
冶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719656393Q

    成立时间:2000 年 4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00 年 4 月 24 日至 2030 年 4 月 23 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5 区 9 号楼

    股权控制架构:


                              方威

                                  100%


                北京方 大国际实 业投资有限 公司


                                           98%

                                抚顺市 兰岭矿业 有限责任
                                           公司
                      99.2%                0.8%


                    辽宁方 大集团实 业有限公司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上市

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而筹划的,目的为: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与管理效率,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增强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

报。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中兴商业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中兴商业,所涉及的要约收购股份

                                     2
为除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威先生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的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
                                                  要约收购数量   占已发行股份
   股份种类        股票代码   要约价格(元/股)
                                                    (股)           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00715                10.75     27,900,600          10.00%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

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本次预定收购

股份数 27,900,600 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预受

要约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27,900,600 股,则收购人按

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

约的股份数×(27,900,600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

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将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

的处理办法处理。

    (四)本次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本次要约价格 10.75 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31,450 .00 元,收购人方大集团将于本报

告书摘要披露之日后 2 个交易日内将 59,986,290.00 元(相当于要约




                                      3
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00%)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资金来源于方大集团自有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源

于中兴商业或中兴商业的下属关联方。

    (五)要约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

告日之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在要约收购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

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二、其他说明

    以上仅为本次要约收购的部分内容,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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